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四川方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原料药固体制剂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后评价管理办法》(部令第37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原料药固体制剂项目 建设地点:双流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四期) 建设单位: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四川方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修建办公楼、厂房、倒班房及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56520m2。 生产规模:年产原料药82t;年产固体制剂:片剂96000万片,胶囊21000万粒,颗粒33600万袋;液体制剂(洗剂、滴眼剂、注射剂)12800万支;头孢粉针、青霉素粉针各5000万支。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①无菌原料药生产车间粉尘:硫酸卡那霉素生产线及硫酸阿米卡星生产线喷雾干燥工序产生的物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除尘效率约99.5%),粉尘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②普通固体制剂车间有机废气:干燥工序所在房间设置负压由引风机将有机废气收集至一套冷凝回收+水喷淋吸附塔+UV光氧装置处理后经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③头孢固体制剂车间有机废气:干燥工序所在房间设置负压由引风机将有机废气收集至一套冷凝回收+水喷淋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饮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①水蒸汽 容器干燥灭菌、固体制剂湿法造粒产生的水蒸汽,通过抽排风系统处理,对于洁净区的水蒸汽,须设密闭管道将蒸汽抽出洁净区后排放。 ②固体制剂生产车间、液体制剂生产线产生的粉尘 粉碎设备自带有除尘设施(脉冲滤筒式除尘机),制粒、总混整粒、压片包衣、胶囊调整设备在单独的房间内,设有专门的脉冲滤筒除尘机组;车间尾气经车间空调净化系统排气口(排气口位于车间屋顶)排放;称量粉尘:采用车间空气净化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车间排气口(排气口位于车间屋顶)排入大气中。 ③动物房恶臭 项目水针剂动物实验房会产生臭气,臭气呈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抽排风系统减小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 (3)燃气锅炉 燃气锅炉废气经12m高排气筒外排至大气。 (4)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置后通过专用烟囱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 项目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灭菌捡漏废水、质检废水、工衣清洗废水、员工洗手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水喷淋塔洗涤废水及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华阳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锦江。 纯水、注射水植被,空调机组循环冷却废水、蒸汽冷凝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 3、固废 项目产生的除尘器粉尘、不合格原料、不合格产品、废药用活性炭及药渣、废气吸附废活性炭、乙醇废液等危险固废,交由成都兴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废吸附载体物、生活垃圾、一般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预处理池污泥等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动物尸体、粪便等废渣送特种垃圾处理厂处理。 4、噪声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现有工程楼中的公用设施设备:风机、空压机以及各生产车间各类泵、制冷机等,其噪声值在70~100dB(A)。建设方已采取安装减震垫、基础固定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干扰。设备噪声在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厂界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5、地下水 (1)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 项目厂区已建的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危险化学品库、动物房作为重点防渗区,根据现场调查,现有厂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地面采用高标号防水水泥(标号高于52.5)硬化,水泥厚度大于20cm,同时作防渗处理,满足防渗要求。 (2)一般区域防渗措施: 项目厂区生产车间、办公区等采用地面水泥硬化,做一般防渗处置,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通过上述措施可使一般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项目既有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须按照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改进意见,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并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可以在原址继续生产营运。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四川方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双流区西航港经济开发区空港四路1166号 联系人:张姐 联系电话:028-85910822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379584709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工作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征求意见的内容: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运行的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七)公众意见调查表链接公众调查意见表下载链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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