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定西市林强采砂厂在编制《安定区内官镇林川村五社采砂厂项目(征求意见稿)》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安定区内官镇林川村五社采砂厂项目 ⑵.建设单位:定西市林强采砂厂 ⑶.建设地点:定西市154°方向、直距约25km处;行政区划隶属定西市安定区内官镇管辖。普查区地理坐标(西安80坐标系): 东经104°44′09″~104°44′26″;北纬35°22′10″~35°22′24″。 ⑷.建设性质:新建 ⑸.投资额度: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5万元,占总投资10.2%,资金全部为企业自筹。 ⑹.建设内容及规模:该矿区土地利用类型为旱地和草地,矿区总占地面积7733.3 m2,其中露天采矿场面积7733.3m2,办公生活区面积0.03hm2,排土场面积0.20hm2,堆矿场面积0.50hm2,工业场地面积0.25hm2 2。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开采砂料1.09万方,其中建筑用砂0.8万m3/a(粒径d≤2 mm),碎石0.23万m3/a(粒径2 mm≤d≤20 mm),产生的废石600 m3/a,泥沙11.6 m3/a。开采长度193 m,宽度40 m,深度为3 m,由2辆翻斗车运输。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主要影响概述 1、 施工期主要产污环节: ⑴大气污染物: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各类施工作业及砂石料、水泥、石灰的装卸和投料过程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建筑材料运输时产生的汽车尾气等。 ⑵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土建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机械的清洗废水(含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等。 ⑶噪声:各种机械作业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车辆噪声等。 ⑷固体废物:施工作业开挖方作业产生施工临时土渣、施工后多余的建筑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 ⑴大气污染物: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废气产污规律,从废气污染源强分析,工程主要废气污染物为各工艺环节产生的粉尘,其次是矿山机械燃油废气。废气影响评价因子主要为TSP、CO和NO2,另外,爆破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爆破废气CO、NOx作为一种特殊工况分析,主要污染因子同样为TSP、CO和NO2。 ⑵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矿区生活污水、矿区采场径流雨水。 ⑶噪声:本项目为露天石料开采及加工,根据项目工艺特点,运营期间噪声从发声特点分类主要包括机械类噪声以及爆破噪声,从噪声源部分特征也可分为运输车辆等、钻机、挖掘机、装载机等移动噪声源。爆破时产生的噪声属突发性瞬时噪声,其特点是持续时间短,但强度大特别是浅孔爆破时,在200m处监测值超过100dB(A)(未经山体阻隔),并可感觉到气浪的冲击,因此爆破噪声的瞬时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⑷固体废物:根据工程分析,本次项目目前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剥离表土、沉淀泥沙以及生活垃圾等,对上述各类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措施。项目剥离表土将用于矿山绿化。项目沉淀池产生沉淀污泥用于矿山周边植被绿化。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⑴废气: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⑵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达标处理后用于洒水逸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⑶噪声:合理组织施工作业流程,采用先进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在声环境敏感路段施工时,设临时隔声墙,减少施工噪声。 ⑷固废:剥离表土用于后期闭矿复垦,项目沉淀池产生沉淀污泥用于矿山周边植被绿化,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定期清运至李家堡生活垃圾集中点,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需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2、营运期污染治理措施 ⑴废气:项目建成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装卸粉尘、道路扬尘、进料筛分粉尘及产品临时堆场扬尘)及车辆尾气,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倾倒高度,开采区产生粉尘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输运扬尘通过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进料筛分时进料口及筛分过程大量喷水,大大减小粉尘的产生量,进过加工区预测分析,加工区进料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距离污染源53 m处,最大浓度0.0596mg/m3,占标率为2.76 %;开采区装载粉尘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在距点源53 m处,浓度分别为0.02483 mg/m3,占标率为6.62 %。 因此,项目加工区和开采区排放粉尘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 本次环评要求企业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尘口罩以降低粉尘对职工健康的影响;生产设备及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较少,加之区域范围内大气扩散条件良好,通过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与保养,禁止超载降低其运行负荷等措施后,其对周围大气环境及职工健康影响不大。 ⑵废水:该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禁止废水外排,并禁止排入河道。 该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为28.8 m3/a,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和SS,厂区设置旱厕,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地面降尘用水泼洒到地表后以自然蒸发为主,全部以蒸汽形式进入大气,对当地水环境影响不大。 设置截洪排水沟,同时设置的沉淀池,地表径流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外排和综合利用。 ⑶噪声:该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设备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5-85 dB(A)。 建设单位在购置设备时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考虑到项目区周围没有居民等环境敏感点,重点要加强生产过程中对操作工人进行防护,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主要加强对操作工人的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对工人的影响,治理措施基本可行。 ⑷固废: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开采时废石,洗砂过程中产生的泥沙,开采和加工时产生的废石,及职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开采时废石堆放于加工区废石堆场,待开采期结束用于采坑回填。沉淀池定期清掏,清掏出泥沙晾干后堆存于加工区废石、泥沙堆场,并要求覆盖,待开采期结束用于土地平整。筛分出废石堆放于加工区堆场,因废弃石块粒径大,对场无粉尘产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至指定地点,定期由车辆运往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站,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根据报告书中所提供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实现环保设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受建设项目影响,关系和支持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单位和个人。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工作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公众对周边环境满意程度。项目运营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1、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途径及期限 (1)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本网站底部链接。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联系方式见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2)期限:查阅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期限为此次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 10 个工作日内。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项目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范围内的公众。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地区目前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的建设将带来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 ③对项目的建设所持的态度? ④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厂址选择? ⑤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 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众意见表见本网站底部连接。 六、联系方式 1、环评机构名称:成都圣蓝达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193138336 2、建设单位:定西市林强采砂厂 联系人: 林强 联系电话:1399424109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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