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xyangmz 于 2019-12-29 18:54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无锡市金峰净化材料厂胶粘制品(保护膜)、五金制品的制造、加工(搬迁)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胶粘制品(保护膜)部分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无锡市金峰净化材料厂胶粘制品(保护膜)、五金制品的制造、加工(搬迁)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胶粘制品(保护膜)部分验收)项目 建设单位:无锡市金峰净化材料厂 建设地址: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曙光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9日—2020年1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3914119131
通讯地址: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曙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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