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政策,加强风险防控,判断重庆市黔江区永和肉制品有限公司原场址地是否达到场地使用功能的环境质量要求,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委托重庆至开环保有限公司对该场地进行环境调查、评估,并编制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
重庆至开环保有限公司承接“评估项目”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通过走访、询问、资料收集分析等方式调查场地历史沿革、产排污情况等。根据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结合现场的实际调查情况,制定监测方案,取样分析,实施风险评估。于2019年12月编制完成《重庆市黔江区永和肉制品有限公司原址场地初步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现就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 项目简介 重庆市黔江区永和肉制品有限公司原场址地(以下简称“评估场地”)位于黔江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团山堡368号,占地面积5380.94m2。评估场地在2001年前为农用地,2001年至2015年,重庆市黔江区永和肉制品有限公司在评估场地从事生猪定点屠宰、收购、调运、销售、生猪饲料经营和畜牧交易市场经营;2015年1月重庆市黔江区永和肉制品有限公司关闭后,场地处于闲置状态;2016年7月重庆市双普食品有限公司租用该场地从事猪牛羊肉的冷藏工作。目前,屠宰生产已经停止,但冷库仍由重庆市双普食品有限公司使用。 现场勘查显示,厂区主要建筑物及厂房未拆除,屠宰加工车间内的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已经拆除,但制冷机房、液氨储罐、燃煤锅炉、厂用变压器仍未拆除,燃煤锅炉附近仍可见炉渣堆放痕迹,厂区大门空地处、冷冻库房内堆放有废弃设备。场地内有两处地表水体,一处为场地西侧屠宰车间外地下污水池,该污水池尚存有约300m3的废水,另一处为场地东北侧制冷机房旁储液池,水量约200m3清洁自来水。该场地规划为居住用地,本次评估对其土壤样品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进行评价,对其废水(地表积水)按照《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进行评价。
二、 监测情况及结果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和《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本次评估共布设10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8个,监测因子包括pH、铅、汞、镉、六价铬、砷、镍、铜、铬、锌、TPH(C5~8)、TPH(C9~16)、TPH(C17~35)、TPH(C10~40)、VOC(GB 36600表1)、SVOC(GB 36600表1);布设1个地表水监测点位,采集水样1个,监测因子包括pH、铅、汞、砷、铬、镍、铜、锌、镉、六价铬、石油类、COD、氨氮、总磷、动植物油。 监测结果表明,评估场地内送检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和锌的含量未超过敏感用地方式下按照《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推导的筛选值;送检水样除总磷无标准未评价外,其他监测因子未超过相应的废水纳管排放标准。
三、 公众参与
为了此风险评估报告更加完善,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如未收到有公众的反对信息。在此风险评估报告送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审查通过后,本项目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
四、 详细技术资料查阅及时限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 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1)对本报告采取的监测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六、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37924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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