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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广厦石油销售有限公司30万吨/年凝析油的加工及产品深加工一体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开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一、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园工业园区内;本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09°40′8″,北纬0°36′15″。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年产30万吨/年凝析油的加工及产品深加工一体化项目,包括装置区、储罐区、供电、供水等。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包头市广厦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总 联系电话:13294727821 三、环评机构 评价单位:内蒙古内大节能技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鑫慧 联系电话:15540135286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公示期间可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url=mailto:%E6%88%96%E5%8F%91%E9%80%81%E7%94%B5%E5%AD%90%E9%82%AE%E4%BB%B6%E8%87%B345166854@qq.com]或发送电子邮件至1527786397 @qq.com[/url]索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公示时间 您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告起十个工作日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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