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诚志塑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塑料再造颗粒生产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www.eiafans.com/thread-1280917-1-1.html 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函件、传真或电话向建设/评价单位索要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调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应给建设/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安诚志塑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毛经理 联系电话:13605387558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谷里镇工业园区3号 电子邮箱:13605387558@163.com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5265315750 电子邮箱:xtssh999@163.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1月2日-1月15日 泰安诚志塑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塑料再造颗粒生产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泰安诚志塑料有限公司拟投资2400万元在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谷里镇工业园区3号建设泰安诚志塑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塑料再造颗粒生产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600m2,总建筑面积7400m2,主要建设6条再生塑料加工生产线、环保配套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再生塑料颗粒3万吨,其中,再生PE塑料颗粒1.5万吨,再生PP塑料颗粒1.5万吨。 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颗粒生产销售,属于鼓励类中“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另外,从设备方面说:没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规定的落后和淘汰设备,其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建设可行。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拟建项目完成后,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塑料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切粒工序产生的粉尘;厂区无组织废气主要是车间无组织粉尘(包括原料卸车、分拣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上料和切粒工序未收集的粉尘)和熔融挤出工序未收集废气。 有组织废气:项目生产车间熔融挤出工序废气分别收集后,共同通过1套一级水喷淋+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高15m排气筒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表1 II时段要求。 生产车间上料、切粒工序粉尘分别收集后,分别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高15m排气筒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排放的有组织粉尘污染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及修改单要求。 污水站恶臭污染物通过1套一级水喷淋+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高15m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厂区无组织废气主要是车间无组织粉尘(包括原料卸车、分拣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上料和切粒工序未收集的粉尘)和熔融挤出工序未收集废气,项目采用加强车间通排风、厂区绿化等有效治理措施后,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 根据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破碎废水、清洗废水、冷却排污水、喷淋塔排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破碎废水、清洗废水、冷却排污水、喷淋塔排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原料破碎、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线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原料破碎、清洗,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粉碎机、切粒机、甩干机、风机等,其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经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分拣废物、回收粉尘、杂质塑料、废滤网、沉淀池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分拣废物、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杂质塑料、废滤网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对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污水管道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同时制定并实施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确保事故状态下,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6、防护距离设置 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计算结果及《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2-2000),确定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均为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点)、医院、学校等敏感点分布。 三、征求群众意见主要事项 《泰安诚志塑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塑料再造颗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山东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泰安诚志塑料有限公司或山东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安诚志塑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毛经理 联系电话:13605387558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谷里镇工业园区3号 电子邮箱:13605387558@163.com 五、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38-7256788 电子邮箱:xtssh999@163.com 公示发布单位:泰安诚志塑料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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