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蓝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山东简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气体分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端气体分装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潍柴配套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高端气体分装项目计划占地面积13109平方米,建筑面积5783.69平方米。其中新建综合楼1677平方米、分装车间3319.02平方米、仓库47.56平方米;购置气体分装装置60余台(套)。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分装氦气150万标准m3、标准气体0.4万瓶、高精度气体1万瓶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概述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废水、噪声和固废等。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场地平整、硬化以及综合楼、厂房等构筑物建设均由山东简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拟建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为10个月,2019年12月开始前期工作,2020年3月开始施工建设,2020年11月进行竣工验收投入运营。施工人员40人。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气、装修废气、运输扬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垃圾、建筑垃圾和噪声等。 1、废气 拟建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废气、装修废气、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 综合楼、厂房装修粉刷过程会产生少量涂料和油漆挥发的有机气体,涂料、油漆废气的释放较缓慢,产生的有机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施工废气主要为储罐、管线等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焊接烟尘量较小,经场地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扬尘和运输扬尘。施工期间,在土方转运、建筑材料砂石、水泥和石灰的运输装卸过程中,都会有部分抛洒,并经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碾压卷带,形成部分细小颗粒进入大气中,形成扬尘。扬尘影响附近居民和过往行人的呼吸健康。运输扬尘一般在尘源道路两侧30m的范围,扬尘因路而异,土路比水泥路扬尘高2~3倍。由于进出厂区道路周围以及施工区周围无居民区,故厂区施工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机械工具的维护、冲洗打磨废水,施工建设人员、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沉降后回用场地洒水;项目施工期10个月,施工人员40人,根据《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2册)工业企业建筑生活用水定额按25-35/L(人、班)计算,拟建项目取30L/人,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核算,废水排放量约为1.2m3/d,施工期产生废水统一收集送上实环境高新(潍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3、噪声 在施工期间,主要声源是各类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如装卸机、起重机等机械,参考同类施工机械噪声影响预测结论,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昼间施工机械影响范围50m,夜间影响范围100m,该范围内无村庄敏感目标,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括废弃木材、废钢筋、水泥残渣等。生活垃圾来源于施工作业人员生活过程遗弃的废物,其成分有厨房余物、塑料、纸类等。 建筑垃圾中的废钢筋等,交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装修过程中的断砖、废弃建筑材料,可回收的分类收集,不能回收的及时外运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5 、生态影响 工程占地分为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本工程永久占地主要为车间及公辅环保设施占地。施工临时占地、施工临时道路等属于临时占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人员对土地的践踏,合理堆放弃石、弃渣;在施工完成后,需要清理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堆放弃土、弃渣,使临时占地尽量恢复原有功能和面貌。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进行土地平整时造成的水土流失属短期可逆式影响,对生态的影响较小。 6、交通影响 拟建项目施工运输车辆对交通有一定影响。需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的疏导与管理,以防止交通阻塞和噪声污染。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80m3/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NH3-N的产生浓度和产生量分别为400mg/L(0.192t/a)、35mg/L(0.0168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分别为CODcr 350mg/L(0.168t/a)、NH3-N 30mg/L(0.0144/a),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等级标准(CODCr≤500mg/L,氨氮≤45mg/L)要求,经污水管网系统收集后进入上实环境高新(潍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浞河。 上实环境高新(潍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A等级标准:CODCr≤50mg/L,氨氮≤5mg/L。经上实环境高新(潍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削减量为CODCr:0.144t/a,氨氮:0.012t/a,则环境增加量CODCr:0.024t/a,氨氮:0.0024t/a。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6、单纯混合或分装的”,需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分类,本项目属于“L石化、化工”中“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及水处理剂等制造”“单纯混合或组装的”,因此为III类建设项目。 项目所在区域为产业园区,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等地下水环境敏感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1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地下水环境不敏感区。 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要求,拟建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拟建项目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可能环节是化粪池、危废暂存库及垃圾收集箱。化粪池采用防渗设计处理,对地下水影响很小。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制定防渗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拉走之前,将收集在临时垃圾筒内。在做好防雨、防渗及密封工作前提下,对地下水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分装工序会产生少量氮气、氦气和二氧化碳气,该类气体无毒、不燃,为大气中的主要成分,也无具体的排放标准和要求,故不对该类气体进行分析;在配制标准气体时,会用到甲烷、乙烷、丙烷及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部分原料气,项目年用原料气用量0.143t,最大储存量0.057t,且在配制过程中采用全封闭工艺,无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氦气压缩机、液氮泵、真空泵、二氧化碳充装泵等各种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评价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订货时选用低噪声、低震动、高质量的设备;在车间安装隔音门窗,采用吸音、防噪音的新材料;车间内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做到布局合理;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降噪处理,安装橡胶间隔垫或减震台座等;在车间和厂区四周种植绿化隔离带,选用吸声能力强的树种;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强噪声设备处于正常工况。 经过上述治理措施,再经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钢瓶、废润滑油、员工生活垃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46t/a,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钢瓶3t/a,由供货单位回收。上述措施实施得当的情况下,该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属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3109平方米(约1.31公顷);该项目用地为永久占地。建设项目及周边的土地利用类型为建设用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中附录A,本项目属于Ⅲ类生产项目,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占地面积属于小型(≤5hm2),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因此判定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的评价工作级别判断,本项目风险潜势为I,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其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不设评价范围。本项目无重大风险源,但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造成环境风险增加。本工程在生产工艺、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选择、生产管理等方面充分考虑了预防、控制、削减环境风险的相关措施。只要各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避免误操作,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本项目可以在设计年限内平稳安全地运行。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要求后,在项目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小,且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可以将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综合环境影响评价成果,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虽然项目运行时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只要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措施和要求,这种影响会降低到最小程度,如建设单位能积极落实该环评中各项措施,注意环保设备的检修及维护,在各项治理措施正常运行和充分考虑环评建议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建议、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山东简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19963093125 评价单位:山东蓝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高工 13583650205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简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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