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氢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建设氢气管道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园区内赢创氢气管道,起点为东普科技氢气站,终点为江南化工界区外(即白云路与松林山路交汇处),沿途横跨青龙山路,经白云路,总长约1922米。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氢气设计产能5800标方/小时,公司内部用户主要有脂肪醇2500标方/小时,合成炉1300标方/小时,氯乙酸300标方/小时,其他氯下游用量300标方/小时,目前在满足内部使用需求和长管拖车允许最大充装量后,尚有1100标方/小时的产能余量,因没有下游用户,目前只能放空处理,这部分放空量造成资源浪费,因此东普科技考虑新建一趟氢气管道将这部分放空氢气回收并输送至园区内赢创公司使用,并在超越化学界区处留有管道接口,通过东普科技内部氢气平衡调整,为以后供超越化学氢气做好准备。这趟管道的建设投用,不但可以减少资源浪费,还可以给公司带来可观经济效益,同时可以提升完善园区产业链,促进园区内品种方案的整合。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15105293825 二、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环评单位:江苏紫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104号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5358592793 三、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基本掌握与项目污染物排放、项目周围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污染物防治对策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施工、运营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四、 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环评工作。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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