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江西省宁都县大排上脉石英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宁都中矿同发萤石有限公司江西省宁都县大排上脉石英矿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肖田乡,地理坐标:116°04′24″~116°04′57″,北纬27°08′08″~27°08′32″。项目开采矿石为石英矿,根据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划定矿区范围批复(赣市自划复[2019]0001号),项目划定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62km2,开采标高从820m至615m。项目采取露天开采,设计年生产矿石量5万吨。本项目建设开采矿区、排土场、废石场、采矿工业场地、开拓运输道路及环保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宁都中矿同发萤石有限公司 (2)联系人:严总 (3)联系电话:137677079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698号创业大厦(中凯国际D区)408室 (3)联系人:邓工 (4)电话:0791-8811629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拟采用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公示期间,公众(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件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宁都中矿同发萤石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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