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牟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老年公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辖区,泰安街南段东侧、小清河南侧 建设内容:中牟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老年公寓项目地点位于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辖区,泰安街南段东侧、小清河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82亩,建设用地面积70.4亩。项目占地23亩,建筑面积8488.38平方米,项目建设预算投资3564.72万元。根据综合性服务功能的实际需求,社会福利中心设计为三个类别,即:社会福利用房、孤老优抚对象用房、残疾人康复用房。其中,社会福利用房建筑面积3479.1平方米,设计婴幼儿床位72张,孤儿床位24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床位24张,老年公寓床位24张;孤老优抚对象用房建筑面积2255.56平方米,设计床位60张;残疾人康复用房建筑面积2022.4平方米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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