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5日,江西合力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根据《江西合力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LED灯5000万支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会的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会议邀请的专家共6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会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工业园A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5°22′35′′、北纬28°52′31′′),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52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294平方米,分为三个厂区,被工业园区大道及雷公尖乡道所隔。本项目主要建设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东面为农田及振兴工艺厂,南面为宏达实业及友和食品,西面为空地,北面为靖安县经济适用房小区。 原环评中的玻璃灯管生产线未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本次验收项目(一期)以PP、PBT、PET等为原材料,经加料、注塑、自然冷却、开模、顶出等工序生产注塑件;以外购的铝片为原材料,经送料、冲压成型、表面洗涤、烘干等工序生产五金件;以外购聚乙烯为原材料,经加料、挤压吹泡、切断等工序生产珍珠棉外包装。 外购玻璃管经涂粉、贴片、焊接、贴灯条,装配(五金件、胶件、堵头等)、成品灯老化、包装等工序生产T8-LED灯,形成年生产3000万支T8-LED灯的生产能力;灯珠经贴片、焊接、PCB板检测、装配(五金件、胶件、堵头等)、灯管检测、成品灯老化、产品灯分选、包装等工序生产LED球泡灯,形成年生产2000万支LED球泡灯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9月江西合力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合力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LED灯5000万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2月28日获得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关于对江西合力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LED灯5000万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靖环评字[2018]57号)。项目开工建设日期为2018年12月,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 项目自投产以来未发生环境污染纠纷事件、未受到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申请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0.38%。 (四)验收范围 原环评中的玻璃灯管生产线未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西合力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LED灯5000万支项目生产线及环保设施项目(一期),灯管生产线待建成后另行验收。 (五)验收时间 根据项目环保管理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9年10月10日委托验收监测单位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收委托后,验收监测单位于2019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派出技术人员进厂进行了现场勘察,核实了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并进行了验收监测,依据验收监测结果以及现场勘察情况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项目暂未建设玻璃灯管生产车间,无玻璃灯管生产工艺;注塑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净化器进行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挤压吹泡工艺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净化器进行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不产生原环评中的废活性炭。 其他与本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冲压件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清洗废水经气浮隔油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靖安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LED灯生产车间焊接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注塑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珍珠棉生产车间挤压吹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五金生产车间冲压成型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LED灯生产车间焊接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收集通过1座滤筒式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UV光氧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珍珠棉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UV光氧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五金生产车间冲压成型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主要在机台边沉降,车间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五金冲压机等设备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相应的消声、隔声、减振等防护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玻璃、废边角料、废包装、金属粉尘、焊接废渣及生活垃圾等。废玻璃、废边角料、废包装、金属粉尘、焊接废渣收集后统一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五)其他设施 1、公司制定了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装置。 2、项目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雨、污水排水管网。 3、企业制定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排了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4、项目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监测期间,项目外排污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类、石油类的监测值均达到靖安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公示日期:2020年01月9日-2020年0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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