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在提交环保验收申请材料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月13日起。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连城机场航油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冠豸山机场内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3座50立方米卧式油罐、1套航煤装置撬装、油车棚、业务办公楼等附属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 联系人:阮彩添 联系电话:15260227978 (三)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力普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高新区海西园科技东路创业大厦21层 联系方式:0591-83058488 (四)环保措施落实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油罐挥发大小呼吸、油罐车装卸油作业排放的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均为无组织排放。 2、废水: (1)生产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和油罐清洗废水排入隔油池,利用移动式含油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机场污水处理站;罐区内收集的初期雨水经转换阀门在含油污水管网及雨水管网之间进行切换。罐区外的初期雨水采用明沟收集,直接排入雨水管网。 (2)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定员4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机场污水处理站。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油泵、机动车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使各设备均处于正常运行状况,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定员4人,生活垃圾贮存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危险废物 罐底油泥、隔油池油泥和废消防沙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厦门分公司委托漳平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30天内(含节假日),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国土部门和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建设单位: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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