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泉通酿酒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沈阳泉通酿酒厂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泉通酿酒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第一社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酿造白酒300t/a,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1间,仓库3个,锅炉房,办公楼,门卫、休息室。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沈阳泉通酿酒厂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第一社区 联 系 人:刘航 联系电话:1388989820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辽宁蓝源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可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 2.可自行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邮箱; 3.可打印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六、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为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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