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万嘉肉鸡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绥中县万嘉肉鸡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绥中县万嘉肉鸡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绥中县万嘉肉鸡养殖示范基地 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沙河镇马蹄沟村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绥中县万嘉肉鸡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沙河镇马蹄沟村,占地面积25881m2。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鸡舍6座、职工宿舍及食堂、堆肥间、饲料库、生物质燃料库、锅炉房、污水站、事故池、危废暂存间等。建成后,主要产品为肉鸡,用于外售。最大存栏量为15万只,年出栏6次,最大出栏量为每年90万只。本工程各项环保投资共50万元,项目建设投资200万元,约占全部工程总投资的25%。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沙河镇前周村314号查阅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联系人:范经理 联系电话:13998961299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沙河镇马蹄沟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区附近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要点 1.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您对本项目已制定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是否满意? 4.本项目运营后您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是?若不赞成,请说明理由。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绥中县万嘉肉鸡养殖示范基地 联 系 人:范经理 联系方式:13998961299 单位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沙河镇马蹄沟村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王工 (3)联系方式:024-67983556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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