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在松原市组织召开木南地区地面系统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工程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木采油厂)、施工单位(吉林油田公司建设公司)、环评单位(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吉林博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和验收调查单位的介绍汇报。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境内,隶属新木采油厂辖区,本项目新建管线13.145km,更新管线11.25km,前60站及让47站站内更新部分设备,新建撬装注水站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木南地区地面系统改造工程于2018年2月开工建设,2018年9月建设完成后投入运行。 2018年1月3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木南地区地面系统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吉环审(表)字〔2018〕4号)。本项目从开工建设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2723.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5万元,占总投资的1.27%。 (四)验收范围 本次对本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及相应环保处置措施执行效果等内容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化验室、让47站水源井、配水间、计量站工程设施未建设,后期建设需另行验收,其它建设内容与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相比无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扫线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扫线废水及管道试压废水通过管线输送至采油八队中转站、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了《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的要求后回注地下。施工现场生活污水排放于可移动旱厕内,施工结束后及时清掏填埋或用作农家肥。建设项目运行期不新增生活废水。 2、废气 建设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洒水作业,运输车辆覆盖蓬布,临时堆土及时回填,大风天禁止作业。车辆及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未扰动原始地面。施工期在冬季完成,管线焊接选用环保型焊条,柴油机燃油采用标号高、污染物排放量小的清洁柴油(或汽油)。建设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气。 3、噪声 建设项目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压缩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对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建设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噪声。 4、固废 建设项目施工期废弃焊条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弃管线两端封堵后仍埋藏于原处,不取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理,无固体废弃物堆存。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 5、生态环境 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按指定地点堆放,减少了占地及对植被的破坏;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复垦,植被恢复。管线施工过程中,采取分层取土、分层回填,更新管道地面已经进行平整,无坑洼地带,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期顶管穿越段管道采用加强级防护,穿越沟渠段增加了管壁厚度。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运行期无废水产生。 2、废气 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
运行期无噪声源。 4、固体废物 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5、土壤 区域土壤监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石油类监测结果与环评阶段监测值比较未见异常。 2、加强管线日常巡检。 验收组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