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1 月21 日,重庆永信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重庆永信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和代表名单附后。根据重庆绿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永信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项目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准书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荣昌板桥工业园区博耐特B 区,租赁租赁重庆长安汽车安全装备有限公司207 号厂房和204 号厂房进行建设,面积约6000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拉丝生产线2 条,制袋、覆膜、印刷及裁剪生产线2 条,同时配套原料库房、成品库房、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三废”处理措施等)。本项目采用聚丙烯再生颗粒为原料,进行塑料编织袋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5000 万条编织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 年2 月,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编码:2017-500226-29-03-011792; 2018 年5 月,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重庆永信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 年7 月,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以“渝(荣)环准【2018】051 号” 文对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的建设。 项目于2018 年8 月开工建设,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市场需求增大,原环评文件核定的产能不能满足目前市场需求,为此,建设单位拟对项目规模进行调整。 2018 年11 月,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了重新备案,备案编码:2018-500153-29-03-054786。 2019 年3 月,建设单位委托重庆市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重新编制了《重庆永信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9 年6 月24 日,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以“渝(荣)环准[2019]050 号”文对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于2019 年9 月竣工,于2019 年7 月19 日取得了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核发的《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渝(荣山)环排证[2019]0183 号),有效期为2019年7 月19 日至2020 年7 月18 日;于2019 年10 月进入调试及试生产阶段。 本项目建设及试运行至今未发环境投诉事件,无环保违法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5000 万元,环保投资约38 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建设,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通过现场调查,并与环评阶段进行比对,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以下变化: (1)印刷及裁剪生产线由环评阶段的3 条减少为2 条。根据验收报告对设备数量变更后的产能分析,变更后的产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无明显变化。 (2)覆膜线和裁剪线废气由环评阶段的“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统一通过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 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变更为“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通过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 (3)2 台拉丝机废气由环评阶段的“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统一通过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 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变更为“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通过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渝环发〔2014〕65 号),验收组认为,上述工程变更内容不会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未对环境不利影响明显加重,不属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厂依托重庆长安汽车安全装备有限公司已建的生化池进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进入池水河。 (2)废气 本项目设置了5 套固定式集气罩、5 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和5 根15m 高排气筒。 拉丝机废气:2 台拉丝机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然后分别通过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 覆膜线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 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 裁剪线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 印刷废气:本项目印刷采用的是水性油墨,通过在印制滚筒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印刷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 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均置于室内,通过采取了基础减振措施和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 (4)固废 ①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② 一般工业固废:企业设有30m2 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包装废料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卖给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③ 危险废物:企业设有15m2 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了“三防”措施。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重庆云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运处置,签订有危废处置协议。企业目前的危险废物产生量少,暂未实施转移。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拉丝机废气、覆膜线废气和裁剪线废气的有组织排放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值要求;印刷废气的有组织排放均满足《重庆市地方标准 包装印制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8-2017)其它区域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554-199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根据重庆长安汽车安全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排污监测报告,本项目所依托的重庆长安汽车安全装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要求。 (3)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厂界噪声昼、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非甲烷总烃、COD和NH3-N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准书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环保管理情况 经现场检查,企业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立了环境管理的职能机构和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环保资料及档案较齐全。 六、验收组现场检查情况及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重庆永信宏 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较齐全,建立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项目污染治理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期间排放的污染物满足验收标准要求。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与建议 (1)进一步 规范排气简采样孔及采样平台的设置,完普标识标牌以及气流走向标识;制定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的更换周期进行饱和活性炭的更换,并做好运行记录。 (2)规范危废暂存间的标识标牌和危废标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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