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afans.com_环评爱好者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建设项目环评、验收信息公示平台
发布环保竣工验收公示|发布环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费用在线计算|收费标准
环评师招聘与应聘| 行业信息|预评审会
2024年环评工程师备考全程指导|报名时间汇总
2024年环评师考试交流|资料下载
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培训!
低价环评考试用书教材|环评图书免运费
考前培训|继续教育
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应急预案公示
查看: 899|回复: 2
收起左侧

[场调公示] 广州市天河区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2-20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及《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穗环[2018]2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广州市天河区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向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反映。
第6 章结论与建议
6.1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论
6.1.1 地块概况
广州市天河区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地块(以下称“天河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块”)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东北部柯木塱龟岗地段,占地面积为59392.43 m2,东望大观
中路,北临广汕二路,西面为东吴电工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南靠公坑顶山。天河区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地块包括原广州市天河区肉类联合加工厂、天河区牲畜交易
市场和一部分村集体用地。地块原为农田、山地,1997 年成立广州市天河区肉类联合加工厂,主要从事生猪屠宰,2013 年,广州市天河区肉类联合加工厂停
产,停产后厂房空置,直至2017 年拆除;天河区牲畜交易市场于2002 年成立,与广州市天河区肉类联合加工厂相邻,主要从事生猪交易,于2018 年停止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西南侧为凤凰街柯木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村集体用地,于2010年建设厂房,租赁作为加工厂和仓库,主要从事家具生产、机械翻新(维修)、淘宝物流等,厂房现已拆除。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2017 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穗发改[2017]46 号)、《关于同意广州市天河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穗天发改函[2017]184 号),本地块拟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
6.1.2 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结论
根据调查情况经分析判断,得出第一阶段环境调查(污染识别)的结论:
(1) 地块调查重点区域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电房(变电房、发电房)、小修车间和洗车台、柴油储罐池、烧烤间和冷库、村集体用地内的机械维修车间和家具生产车间等。
(2) 地块潜在关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SVOCS、总石油烃、苯系物,其主要在生产活动中通过沉降、遗撒、渗漏等污染途径,可能对地块土壤与地下水造
成污染。
6.1.3 第二阶段调查(初步采样)结论
(1) 本地块初步调查共设置点位24 个,每个点位按其垂向深度各采集4~5个样品,共采集了109 个土壤样品(检测指标范围包括:①土壤基本理化性质:
pH 值、含水率;②重金属和无机物7 项(砷、汞、铅、镉、铜、镍、六价铬);③挥发性有机污染物(27 项);④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1 项);⑤石油烃(C10-C40)。初步采样土壤检测结果表明:采集的109 个土壤样品中重金属、SVOCs、VOCs 和石油烃(C10-C40)的检测值均未超过各指标的筛选值。
(2) 本地块初步调查共设置4 口地下水井,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 组,检测指标包括:①基本理化指标(2 项):pH 值、浑浊度;② 重金属和无机物(6 项):
砷、镉、铅、汞、镍、六价铬;③挥发性有机污染物(27 项);④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1 项)。初步采样数据显示:4 组地下水样品中,除pH 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标准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各种筛选值要求或未检出。pH 属于常规指标,不作为特征污染物。
6.2 综合结论
本次调查工作是为对目标地块的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状况进行调查,辨明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为地块后续进行医疗卫生用地开发的可行性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土壤与地下水采样检测结果分析可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均低于风险筛选值,地下水调查结果有部分指标高于风险筛选值,但不为工业企业特征污染物。因此,可认为地块的环境风天河区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险可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而该地块作为医疗卫生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6.3 地块管理建议
(1)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案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对地块落实必在的环境管理和有效保护措施,避免地块受到扰动或污染。具体保护措施包括设立明显标示或围蔽,禁止任何单位和人员开挖、取土及倾倒污染物等扰动或污染地块的行为。
(2) 由于地下水中pH 指数地下水风险评价筛选值,故地块在开发利用时,建议施工建筑工人应做好防护措施,施工人员避免饮用地下水,避免直接接触地下水。
发表于 2020-3-18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能给一个模板关于初步调查的吗,您那个是新导则写的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点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

联系我们|业务合作|手机版|Archiver|环评爱好者 ( 鄂ICP备06016596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293号

关注官方公众号

GMT+8, 2024-4-24 15:32 , Processed in 0.059751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