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东营市供热管理处)新建燃气锅炉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华山路供热站扩建燃气锅炉及东一路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规划南一路以北,规划华山路以西,现存东一路供热站厂区内;秋月湖供热站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位于现有登州路以东、金辰路以南,西临登州路,东临康洋路,秋月湖供热站厂区内;胶州路供热站位于东三路以东,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沂河路以北;滨州路供热站位于滨州路以东,府前大街以南,曹州路以西,运河路以北。 本项目投资33324.87万元,环保投资593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7.8%,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华山路供热站燃气锅炉工程配套市政燃气管线及相关设施。 (2)在华山路供热站厂内新建燃气锅炉房工程,装机容量为 4 台 58MW 燃气热水锅炉,总供热能力 232MW。 (3)实施东一路供热站与胶州路供热站、滨州路供热站热力管线联网工程,并将胶州路供热站和滨州路供热站改造为加压泵站,在滨州路供热站和胶州路供热站厂区内各新建一座工艺综合楼。 (4)对秋月湖供热站和东一路供热站现有燃煤热水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2016年3月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建燃气锅炉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3月21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原东营环保分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环评批复(东环东分建审〔2016〕053号)。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建燃气锅炉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项目于2017年11月整体竣工。环保设施调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15日。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版,2015年1月1日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8]02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公开。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地址:东营市东一路供热站厂区内,秋月湖供热站厂区内 建设单位: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许科长 联系电话:18354637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