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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关于湖北天钢循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循环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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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老爹 发表于 2020-2-24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湖北天钢循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循环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循环产业园项目
拟建地点:十堰市张湾区西城开发区郭家湾村四组
建设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1亿元,总用地面积133307.84平方米(约200亩),主要建设报废汽车储存区、报废汽车拆解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示范区、报废汽车回用件交易区、废旧物资加工区、二手车交易区、科技研发信息中心等。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钢等固体废物约20万吨。
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第三十八大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8小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本项目是回收废旧物资、拆解报废汽车,使其相关资源得到循环再生,而且能耗低。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技术发展要求。
三、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
本项目引用十环委办发[2019]2号文件《关于十堰市2018年12月份及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的通报》十堰中心城区相关数据。《通报》显示:2018年1月份-12月份项目所在地区的PM10、PM2.5的浓度出现超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的限值要求,故项目所在区域判定为不达标区。PM2.5和PM10超标主要原因是天气干燥,少降雨量,外加道路施工,导致PM2.5和PM10超标。随着道路施工完毕,以及当地环保部门监管措施的完善,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
(2)地表水
根据水质监测实测数据分析及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结果可知,受纳水体犟河在评价区域内各监测指标除BOD5外,其余监测指标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据现场踏勘,造成东湾桥处NH3-N、TP、TN监测指标超标的原因主要是河流沿岸的生活污水尚未全部并入污水处理厂所致。
(3)声环境
通过实地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情况可知,本项目区域声环境现状值在昼间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地下水
通过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项目各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可以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水质标准。
四、污染物防治措施一、施工期
(1)扬尘:设置洗车平台,配备水泵;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配备水泵以及集水池等。同时,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进行文明施工,较小影响范围。
(2)废水:主要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纳污水体的影响不大。施工生产废水含有较多的悬浮物及石油类等,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隔油沉砂池,将含泥砂雨水、泥浆等经隔油沉砂池沉淀后再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扬尘治理,“一水多用”的同时减轻对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
(3)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作业噪声,如挖土机、推土机、空压机等;以及各种施工运输车辆噪声等。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废物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这些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交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处理,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的废气为汽车拆解车间无组织颗粒物、燃料油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以及废旧物资加工车间的有组织颗粒物。汽车拆解车间颗粒物、氟利昂废气、燃料油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等属于无组织排放。项目拟采取的废气控制措施以下:

①            氟利昂废气采取专用设备抽取,抽取和收集过程防止泄露。

②            汽车拆解车间四周安装通风排气扇,加强室内通风。

③            废旧物资加工车间在破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并加装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有组织高空排放。

④            员工食堂的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员工办公污水、食堂含油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本项目位于西部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生活污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西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拟采取的各项预处理措施如下:
①地面清洁废水一起经隔油沉淀处理。由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厂区于项目西南侧设有污水处理站,其中隔油沉淀池设计处理能力为50m3/d,采用油水分离器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清洁。
②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下游西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犟河。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建设单位须在存储场地和拆解车间的总排水口应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与其相接的排水沟,保证项目废水的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拆解设备的机械噪声、安全气囊引爆噪声及汽车拆解时机械敲打声,噪声源强在60~100dB(A)之间。
本项目应通过生产车间厂房的优化设计,有效降低生产噪声影响,使生产噪声达标排放。为了有效降低生产车间的噪声影响,建议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

①            尽可能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车间内各设备合理的布置,且设备作基础减震等防治措施;

②            安全气囊置于专用引爆容器内密闭引爆;

③            高噪声设备机房安装隔声门窗;厂房内设备噪声经墙体进行隔声处理;

④            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种植一些可吸声茂密的树种,减少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包括有钢铁、有色金属、塑料、玻璃、橡胶、引爆后的安全气囊等。危险废物包括有含汞开关、蓄电池、废油液、废油脂等。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统一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2、一般工业固废分为可回收固体废物和不可利用固体废物,前者包括有钢铁、有色金属、塑料、玻璃、橡胶、引爆后的安全气囊等;后者主要是无法回收利用的碎玻璃、碎橡胶。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外售给相关企业回收利用;不可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危险固废:对本项目拆解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的要求设置回收设备和储存装置,并根据各类危险废物的不同性质,委托相应的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五、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1)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工程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以及食堂含油污水及一般生活污水,污水的污染物成分简单,且生化性良好,建设单位拟将含油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废水引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清洁及喷雾降尘,不外排。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各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接入西部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以及纳污水体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为防止泄露物的下渗,厂区道路、厂房应做好硬底化防渗措施;同时在容易发生泄露事故的油品化学品存储区、废液等危废暂存区应设置围堰,可争取应急人员反应时间,防止油品化学品泄露后污染地下水,污染周围环境。
在做好上述各项预防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的废气为汽车拆解车间无组织颗粒物、燃料油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以及废旧物资加工车间的有组织颗粒物。汽车拆解车间颗粒物、氟利昂废气、燃料油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等属于无组织排放。氟利昂废气采取专用设备抽取,抽取和收集过程防止泄露,作业车间四周安装通风排气扇,加强室内通风,确保厂界符合污染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废旧物资加工车间设置集气罩设备,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后,经15米排气筒外排。此外,作业工人配套专门的防护工作服及口罩,以改善室内作业环境。食堂厨房油烟经净化治理后,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经内置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经预测分析,项目各类污染物经处理达标排放其最大落地浓度均符合相关评价标准要求,且污染物浓度增值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但事故排放情况下,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将对项目周边环境及敏感点的环境质量造成较显著的不良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加强监督和管理,尽可能杜绝事故排放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排放情况,必须立即停产,将事故对周围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
(4)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减震安装、距离衰减和隔音等措施,项目主要设备在厂界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且叠加现状背景值后,增值较少,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本项目根据不同类型的固体废弃物采取了不同的处置措施,建设单位拟对各种固体废物进行处理措施如下:
①生活垃圾,办公垃圾统一堆放在指定堆放点,每天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定时在垃圾堆放点消毒、杀灭害虫,使其不对工作人员造成影响;
②一般固废:钢铁、有色金属、橡胶、塑料等堆放在一般固废堆房,外卖给相关有资质单位。
③危险废弃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废旧车辆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电池、废油等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固废临时存储点采取防渗处理,各种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在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管理及适当的方法处理处置后,不会对评价区域的环境造成污染。
七、公众参与分析

调查过程中,大多数被调查者均表示赞成或可接受本项目的接受,项目的社会经济效应得到被调查者的广泛认同。少数被调查者对如何减缓工程建设和建成以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承诺,公众关心的环境影响均可得到缓解或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是可以承受的。

八、环评总结论拟建项目作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具备较高的废弃资源利用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符合用地规划,厂区及车间平面布局合理;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污染贡献值小,影响小,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能适应环境功能级别,可维持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公众参与分析,当地群众大部分支持该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九、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湖北天钢循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民
十、审批机关及联系方式审批机关: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19-8116852
十一、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湖北浩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0719-8692318
十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公众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保建议;
(3)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十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 ... 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反馈。
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可下载并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或按上述联系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十四、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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