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光学(东莞)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东京光学(东莞)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东京光学(东莞)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报告表》和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等要求,组织召开了东京光学(东莞)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由建设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组成验收组,与会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及资料审核,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和检测单位对检测报告的详细介绍,经认真讨论,现对以下内容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东京光学(东莞)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东京光学(东莞)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2020年2月26日-2020年3月16日
联系人:刘慧芳1379044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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