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宝益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昌宁县岔河电站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信息 保山市昌宁县岔河电站工程位于昌宁县城西南面鸡飞镇境内,电站厂房位于立木河下游,顺流右岸,利用上游明山水库尾水及弃水和二母良河自然径流来水进行发电,属于一级电站,电站拦河坝地理位置为东经99°32'23.24",北纬24°42'34.48",电站厂房位于立木河下游,顺流右岸,位置为东经99°30'14.46",北纬24°43'03.23", 本项目于2009年2月23日,取得昌宁县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昌环许准[2009]1号,主要建设内容为首部挡水工程、沉沙池、引水明(暗)渠道+短渡槽+短隧洞、压力前池及泄水道、压力管道、主副厂房、生活区及尾水渠和开关站等;项目工程装机容量为2×630kW,保证出力(P=80%)504kW,年发电量580万kW·h,装机年利用小时4603h。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180.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58万元;实际总投资1248.0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71.44万元。 建设方于2019年11月委托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保山市昌宁县岔河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于2019年12月27日进行自主验收,邀请了2名专家召开本项目评审会,专家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保山市昌宁县岔河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祥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2月26日-2020年3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禹云飞 联系方式:1591190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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