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玉屏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编制完成,建设单位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玉屏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加工项目; (2)建设单位:玉屏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田坪镇田坪村; (5)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2.4万元; (6)占地面积:55446.67m2,约83.17亩;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100人; (8)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设置生猪屠宰车间、肉食品加工车间及冻库、办公楼、职工宿舍等,形成年屠宰生猪30万头、加工能力12万头的生产规模。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化3A级建设生猪屠宰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J7iL0reJ2L2qPaeiB0mMg 提取码:95fa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J7iL0reJ2L2qPaeiB0mMg 提取码:95fa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快递、传真、发送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玉屏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平溪镇飞凤园区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685457373 环评单位:河南景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永平路121号华启金悦府9号楼1单元30层3004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安工 电话:133085669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