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河坝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2万吨锰矿洗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遵义河坝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的《遵义河坝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2万吨锰矿洗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遵义河坝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2万吨锰矿洗选技改项目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团溪镇张王村坡田组,行政区划属团溪镇管辖,距播州区约40km,距团溪镇约11km,距铁厂镇约6km。废石场场地有进场道路连接团溪至三星乡村公路,交通较为方便。由于本公司河坝锰矿开采的矿石品位较低,为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决定在矿山废石场占地范围内技改扩建一座选矿厂对开采出的粉状矿石进行水洗磁选(块状矿石直接出售),提高矿石品位,选矿规模与矿山开采规模匹配,年水洗磁选锰矿石2万t。项目年加工2万吨锰矿洗选场,购置漕洗机,皮带输送机,碎石机,振动筛,磁选机,水泵,环保实施拦山水沟,拦渣坝,应急水池,循环水池等内容。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本项目管理人员由河坝锰矿管理人员兼任,生产工人6人,不新增定员,矿山内部进行调配。项目年工作日300d,每天工作8h,建设工期3个月。
本项目属于水洗磁选锰精矿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第29号令),第一类鼓励类中第八项“钢铁”中“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本项目属于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水环境
(1)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和氨氮等。本项目依托目前矿区工业场地内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本项目施工废水采用静置2h或加絮凝剂进行混凝沉淀的处理方法处理后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2)营运期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锰矿洗选废水、车间冲洗水、厂区淋滤雨水、机修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废石场淋滤水。 ①锰矿洗选废水、车间冲洗水、厂区淋滤雨水处理措施 场地实施“雨污分流”,场地外雨水经截洪沟收集后就地排放。同时,场地地面采用硬化措施,选矿车间采用半封闭棚架结构,整体封顶,尽量减少淋滤水的产生,并在场地内设置废水收集沟,场地周围设置淋滤水收集边沟,在废石场场地内东南部地势最低处新增洗选废水处理沉淀池(规模250m3),将场地洗选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及雨季含污染物浓度较高的初期淋滤雨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车间锰矿洗选。 ②机修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处理措施 机修废水在机修车间采用隔油池(2m3)预处理后进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选矿厂防尘洒水,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设1座隔油沉淀池(4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废石场淋滤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选矿厂房实施在废石场场地西部,废石场拦渣坝位于选矿厂东面,位置较低,废石场产生的淋滤水无法通过淋滤水收集沟直接引至选矿水处理站调节池,因此在废石场东侧修建完善拦渣坝、截排水沟和1座淋滤水池(容积100m3),并配置水泵将废石场淋滤水打回选矿水处理站调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的污废水可实现“零”排放。
2.声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根据同类工程施工阶段的类比调查,单体声级一般均在75dB(A)以上,其中声级最大的是电锯,声级达106dB(A),这些设备的运转将影响施工场地周围区域声环境的质量,附近噪声敏感点距离较远,且有山体阻隔,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建议将施工机械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施工影响周边声环境;同时控制材料夜间运输,限制行车速度,禁止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预计施工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营运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漕洗机、破碎机、振动筛、磁选机、水泵等设备,源强为80~100dB(A)。
本项目主要通过设备选型和总图的合理布置来降低噪声影响,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设备尽量选用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项目运营后主要产噪声设备设施布置厂房内,通过对各设备基座减振、厂房隔声后,噪声强度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空气
(1)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以及车辆燃油废气等。
施工扬尘必须按照《遵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行防治,采取扬尘防治措施;根据类比核算,本项目施工车辆尾气排放量较少,施工期短,区域大气扩散性强。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源于洗选车间选矿、原矿堆场、锰精矿堆场、尾矿转运场、装卸以及道路运输等工序环节产生扬尘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项目生产工艺采用“水洗+筛分+湿式破碎+磁选”的选矿工艺,整个过程属于物理湿法选矿,矿石漕洗、筛分、破碎、磁选等工序设备均置于室内,采用封闭结构,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采用喷雾洒水措施降尘后,产生的少量粉尘由于湿度较大,在厂区内大部分粉尘即可沉降,其余粉尘为无组织排放,粉尘产生量较少,场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废弃的各种建筑装饰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少量土石方运至废石场堆存。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木材边角余料、纸类、金属类废物回收利用,碎砖等不能利用的废物收集后统一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工业场地内已有垃圾桶分类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综上,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营运期
项目建成投产后固体废物主要有沉淀池沉淀泥渣、尾矿、沉降的粉尘以及少量废机油等。本项目产生的尾矿及干化后的沉淀池沉淀泥渣运至废石场堆存。少量废机油等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综上,项目运营期各类废弃物去向明确对环境影响小。
5. 生态环境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该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基础开挖、土方挖填造成地表裸露;通过规范施工行为、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应尽量避免在大雨天气施工,场内设置排水沟、沉砂凼等临时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噪声和扬尘污染,运营期主要为噪声、废气、固废处置等的污染。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或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的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如需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我评价单位获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群众及受本项目影响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
②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③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⑤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
六、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遵义河坝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总 电 话:18798199899 评价单位名称:贵州绿创江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邮编: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世贸城8幢16层16-8号 联系人:王工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mod=post&action=newthread&fid=64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遵义河坝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年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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