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临清市兴国轴承锻造厂年产3000吨轴承锻件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临清市兴国轴承锻造厂年产3000吨轴承锻件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临清市潘庄镇英雄路桥南路西
建设单位:临清市兴国轴承锻造厂
建设内容:临清市兴国轴承锻造厂实际投资1800万元建设年产3000吨轴承锻件项目。项目选址位于临清市潘庄镇英雄路桥南路西;本次验收项目为一期工程,目前已建设锻造车间、退火炉车间、仓库、办公室及其配套设施。因资质周转原因,退火炉未上、锯床少上1台,退火炉及1台锯床纳入二期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为了满足产能及工艺需求,退火工序一期工程采用外协处理。本项目一期工程产能与环评一致,年产3000吨轴承锻件。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经理 1356124396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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