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告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 二、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元谋县平田友联采石厂 建设地点: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班果大沟矿段)、平田村委会(小班果矿段) 三、项目基本情况 元谋县平田友联采石厂在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班果大沟矿段)、平田村委会(小班果矿段)新建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生产规模为5万m3/年(11万t/a)。 四、项目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水 项目雨天地表径流产生量不大,水质较为简单,通过设置完善的截排水沟及沉砂池收集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非雨天洒水降尘,部分顺地势排放,雨天地表径流经沉砂池处理后大部分悬浮物已去除,外排的地表径流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生活污水及机修废水产生量较少,水质也较为简单,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矿山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及机修废水可以做到矿山内部消耗,生活污水及机修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切割废水经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爆破废气、燃油废气和食堂油烟。粉尘主要为凿岩粉尘、爆破粉尘、采场采装扬尘、运输扬尘、破碎筛分粉尘、堆场扬尘、皮带落料点二次扬尘及切割粉尘。 通过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在正常运作情况下,项目排放的气型污染物对场址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值小,影响较小,环境空气可维持现状功能; 当事故发生时,非正常排放废气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均大于正常排放时的浓度,当其向环境扩散时,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污染负荷贡献值也明显较正常排放时要大,但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质量功能。 3)噪声 项目各主要噪声源在经过隔声、消声、合理布局和距离衰减后,经影响预测,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的标准限值,总体上项目噪声对厂界外的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表土运至排土场指定位置暂时堆存,用于后期矿山恢复治理时绿化覆土;弃渣暂存于排土场,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项目生活垃圾利用加盖垃圾桶统一收集、袋装处理后,定期由专人负责运至平田乡垃圾收集点;旱厕粪便定期清掏后用作项目区绿化施肥使用;切割废边角料运至破碎站,经破碎筛分加工成公分石、瓜子石等普通建筑用石料。项目在采取环评所提措施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和云南省产业政策,项目的选址和平面布局合理可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在采取减缓和应急措施后在可接受范围。项目的建设得到周边群众的支持。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处理处置措施可靠,处理工艺合理可行,在采取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评价认为在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元谋县平田友联采石厂 联系人:靳红喜 电话:13638740399 通信地址: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班果大沟矿段)、平田村委会(小班果矿段) 环评编制单位: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丹 电话:0871-59145955 邮箱:1664324463@qq.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内容如下: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收集和研究有关文件及资料,进行初步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评价的内容。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进一步进行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包括现状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获得的各种数据、资料,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书面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元谋县平田友联采石厂(盖章)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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