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琴江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五华琴江医院委托贵州飞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五华琴江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五华琴江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周边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地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五华琴江医院综合大楼; 建设单位:五华琴江医院; 建设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工业三路192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45263.38万元,项目占地1621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928.44平方米。其中,新建1栋地上17层的门诊住院楼,建筑建筑面积40174.08平方米;一栋地上2层的污水处理站与垃圾房建筑,建筑面积324.92平方米,其中污水处理站设置在首层,建筑面积76.70平方米,垃圾房设置在首层,建筑面积48.30平方米,其他功能房间199.92平方米;建设三个门卫,为单层建筑,共36平方米;并建设地下车库2层,建筑面积23393.44平方米。项目建设后,可提供500张床位。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示附件下载查阅《五华琴江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也可前往建设单位提供的纸质版报告书查阅点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以项目选址为中心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该网页中《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贵州飞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A744室;联系人:余立威;联系电话:18911830694;电子邮箱: 279215963@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批前公示之日止,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华琴江医院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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