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环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东环办[2018]19号),该文件要求:“建设用地在办理国土、规划等有关用地手续的同时要提交土壤环境状况函件,各环保分局要积极协调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地块污染识别工作,联合属地土地管理部门接收并认真审核土地使用权人报送的地块污染识别报告”、“对符合‘疑似污染地块适用范围(试行)’的地块,主动协调土地使用权人委托符合‘从业单位资质建议(试行)’的第三方提前介入开展初步采样调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环[2018]310号),该文件要求:“对符合适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按要求报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文件要求,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委托广东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中堂镇2016年第004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该地块在2016年前1月为农田、鱼塘,土地使用权归属于东莞市中堂镇中堂股份经济联合社,场地用途为耕种和渔业养殖;2016年1月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收储集体土地,同年4月,由东莞市太龙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目标场地填土、平整工程,地块内填土土方量约为53640立方米,平均填土深度约2米,填土面积约26077平方米。现将《中堂镇2016年第00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中堂镇2016年第00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东莞市中堂镇豆豉州,中心经纬度坐标:113°39′26.61″E,23°06′33.86″N,用地红线总面积38095.70m2。 场地责任单位: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 地块现状:目标地块在2016年前1月为农田、鱼塘,土地使用权归属于东莞市中堂镇中堂股份经济联合社,场地用途为耕种和渔业养殖;2016年1月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收储集体土地,同年4月,由东莞市太龙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目标场地填土、平整工程,地块内填土土方量约为53640立方米,平均填土深度约2米,填土面积约26077平方米。 二、初步调查结论 经分析初步判定,中堂镇2016年第004号地块不属于污染场地,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工作,作为二类居住用地是可行的,可进入下一步的用地程序。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我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中堂镇2016年第00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广东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林斌 0769-39025199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场地责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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