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墩子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墩子加油站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昆明市晋宁区环境保护局(晋环保复[2017]8号)的批复。2020年3月14日项目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现进行信息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墩子加油站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墩子加油站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环湖南路南侧墩子村对面 5、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加油区、储油区和办公生活区、公用工程、环保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135.74m2,总建筑面积为968.98m2,绿化面积1475m2。项目共设置地埋式SF双层油罐4个,其中92#汽油罐1个,95#汽油罐1个,0#柴油罐2个,各油罐容积均为30m3,总容积120m3,总储存能力90m3(柴油折半计)。项目安装有4台四枪潜油泵型加油机(92#汽油枪6支、95#汽油枪4支、0#柴油枪6支)。油品年销售量为:0#柴油4500t/a,92#汽油2250t/a,95#汽油2250t/a,年销售总量为9000t/a。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加油站实行“雨污分流”排水系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外来人员卫生间盥洗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总排口排入环湖南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昆阳水质净化厂。 废气治理措施:加油站在进油、卸油、加油机作业等过程和车辆进站加油时会产生一定量废气以及汽车尾气。项目安装有4台四枪潜油泵型加油机(92#汽油枪6支、95#汽油枪4支、0#柴油枪6支),项目于10支汽油枪加油机及储罐卸油口均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汽车加油时,利用油枪上的特殊装置,将原本会由汽车油箱溢散于空气中的油气,经加油枪、抽气马达汇入油罐内。经过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处理后降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项目运营过程中油料运输车辆经常来往,产生的尾气经项目厂区四周的绿化带吸收缓冲后,对外界影响较小。 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泵、机动车产生的噪声,均为间歇噪声。厂区内道路设置了限速、禁止鸣笛等标识来降低运输车辆噪声的影响;管道泵等机械设备通过安装减震基和软管连接来降低噪声的影响。 固废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化粪池污泥由总公司统一委托云南安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处置。 清洁油罐产生的油渣、油泥、油水分离池隔油沉渣等危险废物由总公司统一委托河南省防腐保温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清洗和清掏,最终交由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和处置。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混于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公示时间 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4月23日止。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反馈方式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墩子加油站 联系人:金海玲 电话/传真:15198979270 通信地址:昆明市晋宁区环湖南路南侧墩子村对面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墩子加油站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含验收组意见及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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