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 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2017〕54 号)等文件规定:“自2017 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环〔2018〕310号)中明确规定:“符合‘拟流转、出让或用途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园与绿地、公共设施用地)’或‘拟流转、出让或用途拟变更前涉及闲置、荒置等地块性质模糊且无法提供完整的污染识别资料的建设用地’适用范围的,属于市级关注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按要求报市环境保局”。该地块2003年以前为农用地及池塘(部分为养殖用鱼塘,部分为灌溉用池塘),中间有小河涌经过,农用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及蔬菜等;2006年,项目北侧隔新河路的潢涌村农民公寓一期开始动工,目标地块西北面的鱼塘逐渐被填平;2011年,地块东面进行了整,东北侧搭建了潢涌村农民公寓一期工程临时板房作为项目部办公场所,不存在化学品堆放,无施工机械存放及维修,占地面积约5000㎡,其余平整区域闲置;2012年,地块西北面的鱼塘大部分区域已被填平,仅剩下中部一池塘,填平区域闲置;2017年,项目地块除南侧三个池塘外,均进行了平整,中部池塘也被填平;2018年,项目南侧中部养殖用鱼塘被填平,填平区域闲置。项目地块所有回填土均来源于潢涌村农民公寓一期施工过程开挖的土壤,总回填土方量为10000m3。现将《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农民公寓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农民公寓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东莞市中堂镇豆豉州,中心经纬度坐标:北纬23.123812°,东经113.741061°,面积为39333.3平方米 场地责任单位:东莞市中堂镇潢涌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块现状:目标地块在该地块2003年以前为农用地及池塘(部分为养殖用鱼塘,部分为灌溉用池塘),中间有小河涌经过,农用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及蔬菜等;2006年,项目北侧隔新河路的潢涌村农民公寓一期开始动工,目标地块西北面的鱼塘逐渐被填平;2011年,地块东面进行了平整,东北侧搭建了潢涌村农民公寓一期工程临时板房作为项目部办公场所,不存在化学品堆放,无施工机械存放及维修,占地面积约5000㎡,其余平整区域闲置;2012年,地块西北面的鱼塘大部分区域已被填平,仅剩下中部一池塘,填平区域闲置;2017年,项目地块除南侧三个池塘外,均进行了平整,中部池塘也被填平;2018年,项目南侧中部养殖用鱼塘被填平,填平区域闲置。项目地块所有回填土均来源于潢涌村农民公寓一期施工过程开挖的土壤,总回填土方量为10000m3。 二、初步调查结论 经分析初步判定,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农民公寓二期地块不属于污染场地,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工作,作为二类居住和商业金融业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是可行的,可进入下一步的用地程序。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我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中堂镇潢涌村农民公寓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广东以勒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祖耕武 0769-81551948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场地责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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