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定远-合肥复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定远-合肥复线工程
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和合肥市肥东县、长丰县
建设单位: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建设内容:本工程实际线路总长67.37km,管道设计压力为10.0MPa,管径为D711mm;全线共设场站2座(新建罗集末站、定远分输压气站),线路阀室3座(监控阀室1座,分输监控阀室2座)。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5553242855 邮箱:949835022@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定远-合肥复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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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356.47 KB, 下载次数: 16)
验收意见—定合复线.pdf
(1.27 MB, 下载次数: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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