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天和焊接器材有限公司污染治理“回头看”情况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豫环文〔2019〕84号)、《关于开展全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许环办〔2020〕6号)等法规和政策要求,我单位已完成了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并开展了自验自查和专家验收,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1.企业名称:许昌天和焊接器材有限公司 2.治理内容:逃逸氨、工业炉窑 3.治理方式:逃逸氨设置了在线监测设备,对氨水储罐、管道及阀门加强维修保养进行治理;淀粉上料搅拌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进脉冲式除尘器处理;玻璃工业炉窑整改了脱硫设备、扩容改造布袋除尘器并增加SCR脱硝 4.治理情况及效果:按照《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豫环文〔2019〕84号)的要求,我公司按期完成了治理工作。根据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及在线的监测结果,经治理后,废气排放浓度可满足《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和《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中工业炉窑排放限值等相关标准要求。经过专家现场核验和论证,治理采用的措施合理、可行,符合《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豫环文〔2019〕84号)、《关于开展全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许环办〔2020〕6号)等文件要求,各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对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积极作用 5.查阅纸质自查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致电我公示相关联系人,以查阅纸质自查报告 6.公示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13日(10个工作日)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请与西继迅达(许昌)电梯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7719916918
许昌天和焊接器材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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