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我公司通过网络公开的方式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向公众公示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产品和生产工艺均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和鼓励类,为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由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备案,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020-410622-41-03-000475。 2环境影响评价2.1废气(1)印刷废气 项目印刷废气经UV光氧催化+等离子体处理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043t/a,排放浓度0.36mg/m3,排放速率为0.001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表2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10kg/h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亦可满足《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印刷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50mg/m3,处理效率70%的要求”。 2.2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50m,东方向卫生防护距离在厂界外34m范围内,南方向卫生防护距离在厂界外50m范围内,北方向卫生防护距离在厂界外50m范围内,西方向卫生防护距离在厂界外50m范围内。卫生防护距离内均无敏感点分布,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3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城市排水管网,进入鹤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2.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水墨桶和废胶桶交由原厂家回收;印刷机清洗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危险废物为废灯管,置于2㎡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5噪声本项目各类高噪声设备都采取了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经预测,东、西、北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据现场调查,周边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因此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3结论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和实现各类固体废物的安全有效处置,所排污染物基本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厂址选择基本可行。同时项目建设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您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鹤壁市开泰包装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939223800 评价单位: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1-69118178 六、公示日期: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4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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