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ugvsfm 于 2020-4-2 22:57 编辑
我公司拟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17.8亿立方产能弥补工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告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17.8亿立方产能弥补工程 建设地点: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靖边县和延安市安塞区、志丹县、吴起县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弥补递减产能17.8亿立方米,总投资95660.24万元 第一采气厂下辖靖边气田和苏里格气田东南区,开发区域地跨陕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本次陕西省境内拟弥补递减产能17.8亿立方米,拟钻井开发总数900口,其中已落实694口井位,涉及井场239座,同时配套建设采气管线、井区道路等设施。建设内容包括井场工程、场站工程(部分现有集气站改造)、管线工程、道路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 联系人:张工029-86505563 通讯地址:榆林市靖边县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陕西鑫环源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0912-3536313 通讯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长丰大厦401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起,项目周边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方面的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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