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轨道装备产业园区(园区名称变更) 沅呈路与华晟路交汇处,项目厂址东侧为沅呈路,南侧、西侧为大拖拉机厂厂房,北侧为华晟路。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为:东北侧739m的高家窝堡及西南侧808m的乔家窝堡。与环评阶段比,项目位置未发生变更,周围环境情况无变化。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m2,总建筑面积约2000m2。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5万元。本项目主要为冷冲压机件、汽车零部件、机械设计制造(无喷涂),本项目年加工冷冲压机件、汽车零部件、机械设计制造(无喷涂)5万件。 2013年11月29日,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绿园分局于2013年11月29日,关于《长春市龙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长绿环建(表)字[2013]227号)。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项目完全按照环评报告中所提进行建设,无新增设施及建筑。 三、工程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的结论,项目基本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验收调查,委托吉林省惠津分析测试有限公司按照验收监测相关要求分别进行了废气、废水、噪声监测工作。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的调查结论,结合现场检查,项目运行管理符合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在验收监测期间,工程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对生产工况达到75%以上的要求。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全部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兰家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在焊机焊接时产生的焊接烟尘(颗粒物)。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噪声源为剪板机、折弯机、焊机等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和边角余料、金属屑。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边角余料及金属屑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各项固体废物均已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气 废气监测由吉林省惠津分析测试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9-30日在焊接烟尘排放口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浓度为22.5-28.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排放速率为0.041-0.05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3.5kg/h)。 (3)噪声 噪声监测由吉林省惠津分析测试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9-30日在厂界四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夜间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和边角余料、金属屑。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边角余料及金属屑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各项固体废物均已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验收结论 经认真讨论,认为该工程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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