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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原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场地环境调查报告
场地委托单位: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场地调查单位: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项目基本信息:云南生物谷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省生物制药厂以本厂人用药品生产系统与深圳市生物谷科技有限公司组建的合资制药企业。云南省生物制药厂是1958年国家农业部布点云南,以生产兽用生物制品为主的中型制药企业,原隶属云南省畜牧局(现属云南省农业厅)性质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1998年4月,云南省畜牧局与深圳市生物谷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将省生物制药厂全权委托给深圳市生物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即“托管”。借助深圳市生物谷科技有限公司强大的营销网络和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托管”后的省生物制药厂开始走出“低谷”,生产和经营得到发展,产品销售日益增长。为了把灯盏花药品做大,做强,促进灯盏花产品系列化、产业化的发展,必须对现有生产厂房、设备、配套设施等进行GMP改造。1999年6月13日省生物制药厂与深圳市生物谷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了云南生物谷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专门生产经营人用药品,其主导产品为灯盏花系列药品。2004年云南省生物制药厂改制成为云南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成立后全面启动兽药GMP的技改项目,2005年11月,公司通过国家农业部专家组的GMP现场验收,取得兽药GMP证书。2014年为了配合正度关于鼓励支持主城企业节能减排降低成本搬迁入园异地发展的实施办法,响应政府推行“退二进三”搬迁改造工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重新选址进行整体搬迁。原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青龙山区域)已于2014年停产,并于2015年进行了绝大部分构筑物的拆除,以待下一步的开发再利用。
调查结论:本次调查确定表明,项目场地中采样土壤46项目检测因子(pH无相应标准值,因此不进行评价分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的要求。 根据本次场地环境调查情况,场地环境基本符合国家的相关文件要求(环保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项目场地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调查地块区域土壤中各污染物没有污染风险,不需要进行后续风险评估,不涉及修复。本次场地调查范围内土地可用于第一类用地。 委托单位: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卯工 联系方式:087163159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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