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辽宁大安开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50000吨钠长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辽宁大安开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50000吨钠长石项目
建设地点:公司选址于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药山镇佟家堡村。项目矿区面积0.1985km2,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23°21'47.3",北纬40°32'34.9"。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钠长石5万t/a。 二、公开内容获取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电话预约申请查阅:联系人:丁宁;联系方式:1894123551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包括辽宁大安开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50000吨钠长石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的居民以及村委会、镇政府,岫岩县环保、林业、城建等政府部门,同时也欢迎其他关注本建设项目的群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s://www.eiabbs.net/thread1-260245-1-1.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提交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