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C:\Users\本心\AppData\Local\Temp\ksohtml8280\wps1.png贵定县昌明镇昌源采石场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贵定县昌明镇昌源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定县昌明镇昌源采石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贵定县昌明镇昌源采石场建设项目位于贵定县昌明镇摆龙村。项目投资710万元,矿区面积:0.0602km2,开采标高:+1220.0~+1145.0m,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表1),开采规模为15万立方米/年。 表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三、可能的主要污染 施工期主要产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粉尘等;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土、废石、生活垃圾及废机油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资料收集。 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环保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环保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由环保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建设项目,环保局做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环保局在做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10天。做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2、对该项目及选址在环境影响方面的看法和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公示现场发放或联系建设单位获取。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玉昌源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金南街道红旗路31号 联系人:郭海鹏 联系电话:13658517249 环评单位:贵州黔飞鹰地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玉昌源矿业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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