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瑞麦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特种钢和高温合金钢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济源市瑞麦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特种钢和高温合金钢项目建设地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济源市瑞麦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特种钢和高温合金钢项目 建设单位:济源市瑞麦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装备制造园A区 建设内容:特种钢是一种具有优异的特殊性能的钢材,广泛应用于制造飞机的曲轴、机加工具、拖拉机履带和车轴、弹簧片、弹簧圈、机床刀具和模具、化工设备、医疗器械和日常用品等。模具钢、有色金属及高温合金、轴承钢是本项目(济源市瑞麦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特种钢和高温合金钢项目)的主要产品。济源市瑞麦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拟通过外购钢材成品电极棒采用真空熔炼、电渣重熔生产特种钢、高温合金钢和有色金属钢,外供模具生产企业进一步精加工(机械加工)生产模具。该项目属于C3120炼钢和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外购钢材成品进行深加工,不涉及钢铁产能增加。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用的治理措施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可能对项目区域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废气: (1)焊接废气 本项目分为三期建设,焊接工序主要用于电极焊接。共设置6台焊机,布置在焊接区。按照《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焊接工序需设置独立焊接房,入口设软帘遮挡,固定工位,室内采取全面通风方式,并保持负压,废气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 (2)真空熔炼坩埚清理粉尘 本项目二期设置1台真空熔炼炉,将高温合金原料和铍铜合金原料先进行熔炼,熔炼过程中产生废气粉尘,产生的粉尘经自带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 (3)电渣重熔废气 本项目三期共设置3台电渣重熔炉,重熔过程中产生废气氟化物和粉尘,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引至干式脱氟除尘系统+15m高排气筒排放(3#)。 (4)开炉、脱模、去渣冒废气 工件在开炉取件、脱模、去渣冒工序操作过程中产生废气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4#)。 (5)退火废气 本项目设置2台天然气退火炉,天然气燃烧产生废气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15m高排气筒排放(5#)。 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通过循环水系统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入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本工程主要噪声源是锯床、除尘风机、烘渣炉、退火炉、冷却塔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加装减震基础等 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钢材废边角料、收尘器收集的粉尘、炉渣、废石灰粉。钢材废边角料、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石灰粉均外售利用企业,炉渣由原渣料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放置在厂区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地方环保规划,选址和平面布置合理。项目的建设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 建设单位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且环保设施须经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期须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做到达标排放,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明显不良影响,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切实加强环境风险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将事故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在完成以上工作程序和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影响评价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到济源市瑞麦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查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覆盖区域: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 主要事项: 1、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和看法; 2、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程度和意见; 3、项目建设对您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利益影响,包括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4、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5、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请通过电话、电子信箱给出意见,并尽可能提供自身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具体联系方式为: 济源市瑞麦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总 电话:15822718682 地址: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装备制造园A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反馈意见起至时间:自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 公众可以在此期间内反馈信息,届时建设单位将组织人员负责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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