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同得利煤化工有限公司兼并神木县宏光煤焦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兰炭配5万吨/年铸造镁合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水、气、噪声及生态污染防治措施)的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文件)等相关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对《神木县同得利煤化工有限公司兼并神木县宏光煤焦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兰炭配5万吨/年铸造镁合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水、气、噪声及生态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神木县同得利煤化工有限公司兼并神木县宏光煤焦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兰炭配5万吨/年铸造镁合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神木市同得利煤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神木县大柳塔镇何家塔工业集中区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日期: 2020年4月21日~2020年5月19日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8791274488 附件:《神木县同得利煤化工有限公司兼并神木县宏光煤焦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兰炭配5万吨/年铸造镁合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水、气、噪声及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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