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科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可膨胀石墨、年筛分、混料、包装3万吨天然鳞片石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营口科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编制《营口科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可膨胀石墨、年筛分、混料、包装3万吨天然鳞片石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第一次公告,以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告信息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营口科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可膨胀石墨、年筛分、混料、包装3万吨天然鳞片石墨项目 工程概要:公司拟在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金牛山大街东203号,租赁辽宁亮砾矿产有限公司场地,投资2000万元建设可膨胀石墨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66667m2,总建筑面积21318.22m2。主要建构筑物包括1#生产厂房、2#生产厂房、水处理车间、办公楼(含食堂)、配电室、粒度室、维修车间、罐区、车间办公室、化验室、配件库、门卫等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可膨胀石墨2万吨,年产天然鳞片石墨3万吨。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营口科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ykhbgs.com/page95?article_id=17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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