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新维修厂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新维修厂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新维修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诜敦村毓宏街1号(厂房3)一、二层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增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诜敦村兴业大道大围工业小区3栋1-2楼全层,总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人民币。项目主要从事汽车柴油发动机的维修、清洗等服务,年维修汽车柴油发动机50台,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本项目所在建筑为1栋5层的厂房,占地面积为15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65平方米。本项目租赁其中一层、二层全层进行经营,其中一层为柴油发动机清洗、维修车间及仓库,二层为办公区。该栋厂房第三、四、五层现状为空置厂房。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清洗、浸泡废水采用混凝+隔油气浮+AO生化处理+接触沉淀+臭氧消毒工艺。经上述措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钟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钟村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屏山河。 2、噪声 建设单位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安装减振器、合理安排工序、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降噪措施。 3、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及处置;废旧零配件交由回收企业或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袋、废含油抹布、废油桶、废机油、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南部的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区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 4、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项目在厂区综合废水总排放口和危险废物暂存区分别设有排污口规范化标识,符合《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环〔2008〕42号)及排放口标志牌设置技术规范,经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第二环境保护所审核同意。 三、监测结果 纳入园区管网的综合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建设单位及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 | 联系电话:020-39227013 邮箱:mandy.long@cummins.com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诜敦村毓宏街1号 | | | | 联系电话:020-38483231 邮箱:shenghuanbaoyuan@126.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 |
附件:1、验收监测报告表 2、验收意见 3、验收情况说明
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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