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35号,2015年9月1日起实施)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青岛顺航船舶用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船舶用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辛八路45-2号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概况:青岛顺航船舶用品有限公司租赁青岛金双誉制衣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辛八路45-2号的现有厂房(经度:E120°25′17.22″、纬度:N36°24′47.43″)拟投资200万元建设船舶用品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3511m2,建筑面积为2861m2,主要为一座加工车间(1F,含原材料库、加工区)、一座办公楼(3F)。劳动定员为6人,不设食宿。年运营250天,实行1班8小时工作制。 项目周边居民区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 项目废气主要为含胶帘子布擦拭过程汽油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 企业拟在擦拭工位侧上方设置集气装置收集(集气效率≥80%)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处理效率≥80%)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G排放。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中Ⅱ时段排放限值;未被收集的VOCs经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监控限值,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压实铁饼、风机等设备噪声,其源强约为70~85dB(A)。设备放置在厂房内,远离厂界,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时加防振垫,已安装隔声门窗,经车间围墙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外1m处噪声能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水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即墨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本项目废水排放指标符合即墨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要求,对即墨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运行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从废水排放量和排放水质分析,项目即墨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可行的,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项目污水管道走向及铺设经专业设计,化粪池经防渗处理,避免发生污水泄漏;危险废物暂存间以及汽油暂存区采取了地面硬化、防渗等措施,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废包装袋企业收集后综合利用;汽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危废暂存间,企业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营运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3、环评工作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项目不涉及居民搬迁、占地补偿等问题。同时,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可行,环境污染风险较低,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的居民社区等保护目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咨询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③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3)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顺航船舶用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辛八路45-2号 联系人:崔鑫先,TEL:18653236639 环评单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TEL:6800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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