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大井眼石场年产30万吨建筑石料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江华瑶族自治县大井眼石场年产30万吨建筑石料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大井眼石场年产30万吨建筑石料开采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太子井村,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30亩,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万吨建筑石料的开采能力。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大井眼石场 联 系 人:吴总 电 话:15274636777 3、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北京国环益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74号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https://pan.baidu.com/s/1NNR-7o0uOwJ4iWb0bdjMPg,提取码:gty8;或可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无条件索取。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或者到项目所在地,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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