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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安宁市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第一批次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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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7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宁市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第一批次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规定,现已完成《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安宁市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第一批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在报送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安宁市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第一批次
(2)建设地点:安宁市主城区
(3)建设单位: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建设内容: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拟在安宁市主城区开展“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安宁市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第一批次”,共包含9个子项目,总长约6.02km,红线宽度为15~60m,车道数2~10(双向),设计车速20~60km/h,包括职教基地25号路(包含职教基地25号路、2号支路)、宁湖新城支线道路—玉泉路南延线(包含玉泉路南延线、大屯南路西延线)、宁湖新城支线道路—大屯南路南延线、宁湖新城支线道路—兴屯路南延线、职教路(320城区段至党校)、武家庄片区1号主干道北段—和平大道北延线、安宁主城西南环线—汽校南路西延线、安宁主城西南环线—钢云路、神平村至窑窝村道路(一期),项目道路路面结构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项目不设置混凝土拌合场和沥青拌合场,购买商品砼和成品沥青;(2)道路采取封闭遮挡施工,按照《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昆政办[2011]89 号)的要求:遮挡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做到文明施工,减缓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3)施工工地进出口5m内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临时沉砂池36座(规格分别为4.5m×2.1m×1.5m,32个、1.5m×1m×1.5m,1个、2.5m×2m×1.5m,3个)及车辆清洗设备(即“三池一设备”)。(4)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应当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采取下列扬尘防范措施:①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②定期洒水降尘;③袋装。(5)配备专门的洒水车辆,在晴天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防止粉尘飞扬。(6)施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随意堆放建筑材料。(7)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同时对临时表土堆场采用防尘布进行遮盖,遇大风天气洒水降尘,避免风力扬尘的产生。(8)临河道一侧施工时设置围挡,及时洒水降尘(9)建筑物拆迁时,应避免野蛮施工,在拆除旧房过程中,实行自上而下、逐层逐件的工序实施拆迁;实施硬围,全封闭作业;拆除楼房时,垃圾渣土需通过专用通道或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拆迁扬尘控制措施: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拆除建筑物、构筑物;人工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对被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但可能导致建筑物、构筑物结构疏松产生安全隐患的除外(10)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工地保洁、降尘,并在施工垃圾运输期间,负责施工垃圾运输车辆的进出场工作。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项目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天进行基础施工;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并在总排水沟出口处设置临时沉砂池,用以收集和处理产生的泥沙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和混凝土保养,禁止将未进行沉淀处理的废水随意乱排。(2)施工期运输车辆及施工机具的冲洗废水,经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做项目区施工养护和洒水降尘,且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3)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及管理监督人员依托周边民房、餐馆或当地的施工人员回家不在施工场地内进行食宿,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用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直接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4)为减缓暴雨径流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在施工过程中修建临时截排水沟和沉砂池,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回用不完的部分在申请《临时排水许可证》后,按排水部门指定的排水方式及排放口进行排放,防止道路建设对地表水体产生的不利影响。(5)项目临时表土堆场等按照水保要求设置拦沙设施及沉砂池,周边开挖临时截排水沟,堆体顶部覆盖隔雨膜,以降低雨水对表土的冲刷,进而避免影响地表水体水质。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中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具和先进的工艺,同时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避免噪声产生叠加,同时对不同施工阶段,严格按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以减少这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项目应严格遵守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文明施工等措施,尽量避免扰民情况发生。(3)对各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遮挡高度2.5m的围挡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路线和时间,施工车辆经过各敏感点路段时禁止鸣笛。加强发电机组隔声减震措施,严格控制各类机械噪声和施工人员噪声,做到文明施工。(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6)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工期,特别是应加强敏感点附近路段的施工管理,精心组织施工,以缩短强敏感点附近路段的施工周期,减少对居民休息造成的不利影响。(7)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安民告示,设置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噪声影响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1)施工期间,运送散装建筑材料的车辆,用蓬布遮盖,以防物料洒落;(2)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周边合法弃渣场进行处置;(3)施工垃圾主要为废弃施工材料,如木材、钢材等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收集后按照《关于转发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1〕88 号)中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方施工应尽量避开在雨季进行,并在雨季来临前将已开挖回填土方的边坡排水设施处理好。如在雨季施工,应尽量减小施工面坡度,并做到施工料随取、随运、随铺、随压,以减少雨水的冲刷侵蚀;(5)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垃圾桶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6)路基施工填挖过程中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夯,不留松土。路基施工尽量采用机械化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做到工序紧凑、有序,以缩短工期,减少路基施工水土流失量。(7)路面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铺筑混凝土之前,施工期需要采取临时拦渣或导排水措施,同时应注重施工工序,分段填筑、分层碾压、分段浇筑,缩短路面在雨季的裸露时间,减少或避免水土流失。(8)施工期表土收集堆放于项目区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绿化,严禁随意倾倒在周边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9)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向周边河道抛洒各类固废污染物。
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在道路两侧,特别是关心点近的路段附近多植树、种草,绿化树种应选用对汽车尾气吸收效果较好的树种。这样既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又可美化环境和改善公路沿线景观。(2)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尾气污染。加强对公路沿线绿化的养护,维护绿化的减污功能。(3)环评建议路面及绿化纳入相关部门管理,及时安排相关人员清扫路面和绿化工程的维护。
2、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在宁湖新城支线道路—玉泉路南延线(玉泉路南延线)宁湖新城支线道路—玉泉路南延线(玉泉路南延线)桩号K0+000~K0+331安宁市实验学校处设置面积约为150m2的隔声窗;安宁主城西南环线—汽校南路西延线桩号K0+204.906~K0+656.4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处设置面积为225m2的隔声窗;安宁主城西南环线—汽校南路西延线桩号K0+658~K0+94云康村处设置面积约为98m2的隔声窗;安宁主城西南环线—钢云路桩号K1+116.42~K1+313.68盛世锦院处设置面积约为216m2的隔声窗;安宁主城西南环线—钢云路桩号K0+526.81~K0+581.06金晖社区居委会处设置面积约为203m2的隔声窗;神平村至窑窝村道路(一期)桩号K0+242~K0+405百花社区居民区处设置面积约为130m2的隔声窗;神平村至窑窝村道路(一期)桩号K0+050~K0+177东湖尚居处设置面积约为356m2的隔声窗;神平村至窑窝村道路(一期)桩号K0+000~K0+083银河之都处设置面积约为48m2的隔声窗;神平村至窑窝村道路(一期)桩号K0+000~K0+106连然镇盐场村处设置面积约为73m2的隔声窗;神平村至窑窝村道路(一期)桩号K0+090~K0+188柳树花园处设置面积约为168m2的隔声窗;神平村至窑窝村道路(一期)桩号K0+240~K0+461.08富华佳园处设置面积约为140m2的隔声窗;神平村至窑窝村道路(一期)桩号K0+240~K0+460.1安宁市光明小学处设置面积约为18m2的隔声窗。若该敏感点不同意隔声措施,可协商进行经济补偿,并签订补偿协议。(2)加强敏感点周边绿化,在噪声超标点附近种植高大乔木。(3)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从源头上减轻交通噪声,严格限制车况较差且噪声大的车辆上路。(4)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对受损路面要及时维修与修复,维持道路平整,使路面保持良好的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5)由于噪声预测模式中变量较多,如提供的交通量与实际运营期交通量还存在差别,而且噪声预测模式为经验模式,计算得到的结果存在一定的误差,因此,应对运营各期的交通噪声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不同的噪声防治措施。
3、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道路沿线铺设雨污管网,收集周边居民、企业等产生的雨水、污水,减少了对周边地表水体的影响。加强运营期道路设施维护与修理,保证道路排水系统以及路堤防护工程、边坡绿化工程的正常功能,强化路堤的稳定和保护。(2)路面上由于汽车尾气、粉尘和漏油等,路面径流中含有石油类、COD等水环境污染物,如进入附近水体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必须加强防范,其具体措施主要包括:禁止将废油倒入河中;定期检查车辆以防漏油事件发生等,防止对水体水质的污染。(3)制定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或泄漏的应急处理方案,实施危险化学品过境申报制度,沿线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准运证”、“驾驶员证”、“押运员”制度。经批准后,一般应安排危险品运输车辆在交通量少的时段通行,并对运输车辆实施监控。在气候不好的条件下,应禁止上路。在交叉口等路段处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和“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牌,提醒危险品车辆驾驶员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减少事故发生几率。为保证突发事故能得到及时处置,道路管理部门将应急事故处理纳入管理职责,与消防、公安、环保部门建立热线电话,及时处理好突发事故,将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4)在运行中,加强管理,保证管网的正常运行;制定紧急事故预案,防止问题出现时造成不良后果。(5)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环卫部门增强路面保洁工作。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环卫部门应加强路面保洁工作,及时清扫道路垃圾,保持路面洁净。
5、危险品运输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
(1)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印贴上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2)严格限制各种无证、无标志车或泄漏、散装超载危险化学品车辆上路。(3)如运送剧毒化学品应按公安机关核发的“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规定实施运输。(4)雨水天气路滑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交通管理部门应通过限速等手段来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严禁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的车辆在暴雨天气上路行驶;在洪水过后,应及时巡查道路,发现问题或隐患要及时处理。(5)应对上路车辆设置限速标志:如限速标志牌,减少事故发生概率。(6)道路管理部门应对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若“三证”不全或车辆超载应禁止其上路。(7)为减少路面夜间发生事故的概率,应在各环境敏感点设置照明、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谨慎驾驶”的警示牌和限速牌。(8)由道路管理部门和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各有关部门组成道路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领导和组织应急防治队伍,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检查及应急计划的制定。(9)运营期应加强对污水管道的巡视检查,发现破损、渗漏,应及时维修10)污水管道应设置安全阀门,管道发生破裂时,应及时关闭阀门,切断污水排放。
三、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于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6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六、公示时间
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6日止(不含节假日)。
七、本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888805519
(2)评价单位:云南蔚来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871-63522942
E-mail:1691145280@qq.com

发表于 2020-5-8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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