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鞍山矿业公司东鞍山烧结厂除尘系统改造工程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鞍山烧结厂于2001年建设1台360m2烧结机,同时配备7台除尘器,其中:原有机尾除尘系统分为四个除尘系统分别接入四台电除尘器(1#、2#、3#和4#),整粒除尘系统接入75m2三电场电除尘器。由于环保要求的提高及原有电除尘器的老化,烟囱排放浓度超标,东烧厂决定于2009年将上述旧有四台机尾及一台整粒电除尘拆除,配合混配系统的除尘,重新合理组合电除尘系统,并且对烧结机机头220m2三电场电除尘器进行大修改造,此项目于2009年完工,现已投入运行。受东鞍山烧结厂委托,吉林大学承担了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东鞍山烧结厂除尘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属于补做环境影响评价,改造完成后,除尘系统的粉尘气体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次改造后不会加大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除尘系统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进行降噪处理,控制厂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东鞍山烧结厂
联 系 人:朱霁虹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齐大山镇
电 话:0412-561582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联 系 人:李海毅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00) 电 话:1315968228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根据评价任务进行现场踏查,对环境影响因子进行识别与筛选,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选线合理性,对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并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及环境影响预测,在预测结果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合理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三效益”进行分析,得到综合评价结论。 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评价社会经济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和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四个方面;次要评价清洁生产及公众参与等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主要意见如下: 1、公众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的作用; 3、本项目建设对就业机会的影响; 4、公众最关心的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问题; 5、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议; 6、公众对评价单位的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日期 1、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内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在当地发放《建设工程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请当地群众填写,反馈民众意见。 2、起止日期:信息公示之日起10日内。 201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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