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吉林省韩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现代品牌4S店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成为人们出门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汽车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以适应市场需求,吉林省韩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在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长沈路3477号建设本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4740㎡,建筑面积4278.6㎡。厂区内包含4S店、雨棚、危废暂存间,4S店内为展厅、办公区、修车间、喷漆房等,年销售车辆1200辆,月维修车辆50辆,其中需喷漆的车辆约20辆 验收公示: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因此,2020年5月10日,吉林省韩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编制《 吉林省韩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现代品牌4S店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成员主要包括:省内相关专家、企业代表等。验收组通过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及查阅项目有关资料,明确项目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通过验收组认真讨论,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设施验收。现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日起2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此结果存有异议,可将意见发至 3729182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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