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村E地块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73948.83万元在宜昌高新区汉宜路与白岗路交叉口南侧建设“车站村E地块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2017年1月,湖北正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宜昌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以“宜高环审[2017]13号”文对该项目报告表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75950m2,建筑占地面积为15121.65m2,总建筑面积为252274.2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2634.24m2,地下建筑面积39640m2。项目容积率2.8,绿地率35%,建筑密度16.49%。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包括9栋33层、4栋26层高层住宅建筑群等主体工程;幼儿园、村民礼堂、菜市场、商业楼等配套工程;道路、给排水管网、供电、消防、通讯等公用工程;化粪池及垃圾收集装置等环保工程。 项目分两期建设,目前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中6#—13#住宅楼、14#商业楼及配套设施、幼儿园(15#)、村民礼堂(16#)、地下室及配套设施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其中一期占地面积50633 m2,地上建筑面积139555.96 m2,地下车库及设备房面积27206.82 m2,绿化面积17721 m2。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二期:1#—5#住宅楼、地下室及配套环保设施,占地面积21317 m2,地上建筑面积70067.69 m2,地下车库及设备房面积11018.18 m2,绿化面积8361.5 m2。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是调查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工程变更情况本次验收范围内的建筑、建筑面积均未发生变化。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建设项目的环保要求履行了环评手续,基本上落实环评及审批意见中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配备了专门的环境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环境管理工作,并且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 四、验收主要内容1、施工过程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了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间设置了洗车平台及沉淀池,冲洗车辆用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作业时间,中午12:00-14:00以及晚上18:00以后不施工,合理安排了施工工序,减少了对周边居民小区的影响;现场主要采取洒水抑尘的办法控制施工扬尘,同时施工场地设置有扬尘智能监管控制系统;建筑垃圾、土石方等按照当地的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处理,施工场地内不堆砌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土石方;靠近山体的边坡已进行喷锚固定,水土保持措施基本合理。 2、环保设施建设落实情况 该项目建设了雨、污水分流排水管网,项目建有化粪池6座,总容积达500m3,化粪池污水经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区内住宅安装了双层钢化玻璃,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3、工程绿化情况 项目拟建设的绿化面积8361.5 m2,绿化完成后将同一期绿化面积17721 m2共同达到建设项目绿化率35%。 4、环境管理情况 项目运营期物业公司暂未确定,物业公司确定前小区的日常环境管理由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小区环境进行统一管理,物业公司确定后由物业公司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小区绿化、清扫、垃圾收集及维护等,物业公司应设立相应环保机构及管理制度。 五、建议(1)尽快签订垃圾清运协议,确保居民入住后产生的生活垃圾能够妥善处理; (2)项目装修期间加强物业管理,尽量宣传使用环保材料,禁止高空倒垃圾,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装修作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 (3)待入住率达到75%以上后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项目的污水监测,并向环保主管部门提交符合要求的监测报告,作为项目验收报告的补充材料,以完成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4)对污水排口设置永久性标识,规范建设排污口; (5)做好地下车库换风系统风机的降噪隔声措施。 六、验收结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和“三同时”制度。验收调查结果表明,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 联系人:王成 电话:0717-662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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