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衢州明迪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氟硅改性季戊四醇酯和500吨固化剂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衢州明迪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枫12号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衢州明迪化工有限公司原有土地、厂房和公用设施,购置反应釜、冷凝器、过滤器等装置,形成年产800吨氟硅改性季戊四醇酯和500吨固化剂技改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位于达标区,根据预测结果可知: 1)正常工况下,非甲烷总烃和HCl最大落地点小时平均浓度占标率分别为64.28%和53.55%。 2)正常工况下,非甲烷总烃和HCl最大落地点日平均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1%和4.21%。 3)正常工况下,非甲烷总烃和HCl最大落地点年平均浓度占标率分别为76.84%和1.42%。 4)非正常工况下非甲烷总烃和HCl最大落地点小时平均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03%、和0.84%。 由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根据大气影响预测结果,正常排放情况下小时贡献浓度、日均贡献浓度均能达标,本项目可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从对污水处理厂的影响和对内河水体的影响两方面进行分析,结论是可行的。 (3)噪声:根据预测计算,在通过合理布局和采取隔声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本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处置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因此,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及时回收或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地下水: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发生事故后,随着时间的增长,污染范围逐渐增大,污染羽中心向水流下游方向缓慢移动,污染物浓度逐渐降低。10年后耗氧量污染羽前缘向下游移动427.1m,超标范围2572.29m2。预测采用的解析解模型没有考虑各种降解作用,仅考虑水动力作用下的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所以实际污染时间要比本模型预测结果短,污染物浓度要略低。但总体上本次预测说明了地下水一旦污染,将会持续很长时间。所以日常需做好地下水防护工作,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终止泄漏,并立即对受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处理,将污染物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及时发现并处理的基础上,风险可控。 因此只要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工作,同时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危废仓库和污染区地面防渗工作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本项目在事故状态下液态物料、生产废水、渗滤液通过地面漫流的形式渗入周边土壤,可能会造成土壤环境影响。根据情景预测结果,本项目盐酸储罐破裂泄漏事故每年发生一次,每次持续30分钟,则评价范围内单位质量表层中HCl的增量0.10mg/kg,总体增量较小,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厂区各监测点土壤监测指标均不超标,低于 GB36600-2018 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本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收集系统,储罐区、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均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能有效降低对土壤的污染影响。此外,本项目评价范围及周边区域均为工业用地,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区域总体土壤污染敏感度较低。本项目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厂区及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本项目物料主要有易燃物质、有毒物质和腐蚀性物质,环境风险主要是有毒气体发生泄漏、易燃物质发生火灾爆炸等,具有潜在事故风险。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盐酸储罐泄漏,根据分析,风险值小于化工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企业要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措施名称 | | | | | 碱液洗涤后汇同经次氯酸钠洗涤的恶臭气体一同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 |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 | | | | | | | | | 厂区污水管道、污水收集池、储罐区、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库等为主要污染防渗区,防渗参照《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要求执行 | | | 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位置;对进出厂区车辆加强管理,厂区内及出入口附近禁止鸣笛,限制车速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厂卫生填埋处理 | | | 厂区内设置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固废台账及转移联单等制度。 | | 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提升,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尽可能从源头上实现废水、固废污染物的减量化;配备密闭性良好的先进生产设备与物料存储设备,同时加强日常的维护与检修,以减少污染物跑、冒、滴、漏的现象;制定土壤跟踪监测计划。 |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所排污染物数量少,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可以做到不改变环境质量现有功能和水平,并可做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公众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由此可见,在建设单位具体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28日)。公众可登陆环评爱好者网( 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下载《衢州明迪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氟硅改性季戊四醇酯和500吨固化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索要。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联系电话:0570-3890106 (2)建设单位:衢州明迪化工有限公司:——曹总 18957009733 (3)环评单位:浙江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汪工/15167074500 单位所在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88幢颐高广场A座1211室 公告发布单位:衢州明迪化工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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