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瑞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仁遵高速公路建设RZTJ-6合同段规划建设临时取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贵州瑞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的《仁遵高速公路建设RZTJ-6合同段规划建设临时取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贵州瑞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仁遵高速公路建设RZTJ-6合同段规划建设临时取料场建设项目位于位于遵义市汇川区松林镇庙林村岩下组店子坎处,距松林镇约17km,通村公路从临时用地项目区通过,交通便利。为满足仁遵高速公路建设RZTJ-6合同段高速公路建设的石料标准,保障其工程建设质量要求,打造“品质”工程,经遵义市汇川区仁遵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请示汇川区人民政府同意(汇仁遵高指呈[2019]08号),拟在松林镇庙林村岩下组店子坎处申请设置一座临时取料场。由贵州瑞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临时料场的开采工作,供给仁遵高速公路建设RZTJ-6合同段的砂石原料,高速公路建设期为30个月(2年半),考虑高速公路建设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料因素较多,本临时料场设计服务年限为3年,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矿区面积0.035k㎡,开采标高为+1345m~+1270m,开采高度约75m,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该项目为露天开采;开采方式为台阶式开采。本项目为仁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提供砂石的临时料场,采出的砂石仅用于仁遵高速公路RZTJ-6合同标段,可不需办理采矿许可证,高速公路项目结束后,该临时采石场即关闭复垦绿化。 项目总投资约431万元。本项目职工总人数15人,项目员工均是周边居民,项目不提供食宿,矿山年工作日为300天,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建设工期3个月。
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技术、装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石灰石资源,为仁遵高速公路建设RZTJ-6合同段建设提供基础建筑材料。因而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工业场地建设产生的扬尘,工业场地经挖掘机平场压实后,产生扬尘量不大,对环境的有效影响不大。本项目施工场地不大,施工量小,加强施工组织,减少施工废水产生,对施工产生的少量废水通过沉淀后可全部回用,不产生施工废水的排放对环境产生影响;少量施工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分解后作农肥使用,不产生生活废水的排放,不对环境产生影响。工程施工量不大,施工期使用的施工机械大多为流动设备,但项目主要施工区(矿山、工业场地)周围均是山体,施工噪声对环境的有效影响不大;本项目不存在大型建筑及场地平场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量不大,作为平整场地及矿山公路原料,经及时压实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通过合理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制定施工污染治理措施后,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2、 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气 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破碎、筛分设置半封闭厂房隔离,通过在破碎机、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由引风机抽出含尘废气,并集中设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环评要求产品堆场及工业场地搭建半封闭钢棚厂房,禁止露天堆放,凿岩钻孔粉尘、爆破工序粉尘、产品堆场粉尘、排土场粉尘等无组织排放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处理后,场界外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小于1 mg/m3,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采取路面硬化、洒水抑尘定期清扫进行控制。 根据预测表明,本项目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外排粉尘对地面PM10贡献值在下风侧540m处最大,0.004916 mg/m3,占标率为1.09%,对环境影响小;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对近200 m范围内影响较大,工业场地下风向200~240 m范围内有2户岩下组民房,目前已经无人居住,采面200 m范围内无居民点,因此项目外排粉尘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设置300 m的安全爆破距离。因此,目前防护距离内涉及的敏感点为:距离采区300 m范围的居民有矿区东面180-200m的2户岩下组居民点、东北面220~280 m3户岩下组居民点及,上述采区东侧2户民房经项目业主租赁作为办公用房,采区东北侧3户居民点需进行环境搬迁,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先对居民进行环境搬迁后再进行开采。 (2)废水 本项目为石灰石矿开采,矿石开采及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降尘用水量不大,全部消耗,不产生生产废水排放;工业场地场地面积不大,初期雨水水量小,在其下方设置5.0 m3的简易沉降池进行收集和沉降后,用于工业场地或运输公路的防尘利用,对环境影响不大; 生活污水产生量360 m3/a,机修废水(隔油池预处理)产生量130 m3/a,废水产生量不大,共1.2 m3/d,生活废水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林地肥料,不外排;机修废水隔油池处理后,用于矿区降尘,不外排。 从经济可行及周围环境实际现状出发,矿区需大量降尘用水,且项目周围有较多旱作地,项目废水可全部收集,处理达标后,由村民运走作用于周边农林地肥料,不会产生废水的排放。经以上有效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加强对“三废”管理,尤其是对采场积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的管理,提高其治理、回收和利用率,污染物必须实现达标排放,这样既可减轻对地表水的污染负荷,又能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3)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表层土的剥离及开采过程产生的弃土,破碎、筛分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少量职工生活垃圾、废机油及废油桶。收集的粉尘全部为石粉,为一般性固体废物,可全部外运,对环境不产生影响;开采过程产生的弃土为一般性固体废物,可以作为平整场地及矿山公路原料,待采区服务期满后用于矿山复垦利用;生活固废,为一般性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运至当地允许处置的生活垃圾场处置;废机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交有资质单位回收,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量不大,可全部通过有效途径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凿岩机、潜孔钻机、挖掘、破碎、筛分、空压机等加工设备以及运输车辆等。对空压机等安装消声减振措施;对破碎机、筛分机等安装减振措施,并通过车间厂房隔声处理;对其它设备首先选用合格的噪声源强较低的设备,其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行控制。本项目为矿山开采,开采区及加工区均处于沟谷内,场界噪声小于60 dB(A),夜间不进行生产加工,噪声对环境的有效影响不大。 根据预测,项目建成投产后,噪声设备经隔声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工业场地厂界东、西、南和北贡献值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工程声环境敏感点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昼间标准。 本项目爆破产生的冲击波对主要敏感点影响很小。 本项目爆破振动对民宅带来的振动速度均低于1 cm/s,为略感震动;因此本项目爆破对敏感点房屋结构安全的影响基本不存在。 本项目噪声经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后,对环境有效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贵州省遵义市砂石土资源开发规划》(2014~2020年)、《遵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要求,项目的建设对打造仁遵高速公路“品质”工程、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劳动就业有积极意义。生产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相对合理,环境风险在采取措施后属可控制范围。在满足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及风险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可以实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或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的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如需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我评价单位获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群众及受本项目影响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
②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③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⑤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
六、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瑞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佘远齐 电 话:18586718000 评价单位名称:贵州绿创江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邮编: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世贸城8幢16层16-8号 联系人:王工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贵州瑞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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