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江钨钨合金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钨铁搬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赣州江钨钨合金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钨铁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工程概况
赣州江钨钨合金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选址于赣县工业园区二期(北区)北部,建设年产3600吨钨铁项目,年生产300天。本项目租赁华瀚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的厂房。本项目主要以钨精矿、硅铁、沥青焦、电极糊和钢屑为主要原料,主要原辅料从市场采购解决。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施工期:本项目为租赁已有厂房进行生产活动,施工期污染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随着设备安装完成,影响也消失。
运营期:项目运营后的主要环境污染有废气(电炉烟气等),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固体废物(电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等,生活垃圾等)。本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采用相应环保措施经处理后可达到国家法定标准排放。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及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联系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向以下联系人咨询:
1、赣州江钨钨合金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先生;电话:13970777227。
2、南昌大学,联系人:黄先生;通讯地址:南昌市学府大道999号,邮编:330031电话/传真0791-3969602。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各机关、团体、个人。
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0年11月22日至12月2日。
南昌大学
201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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